湖南城市学院市政与测绘工程学院
市测院发〔2024〕4号
★
毕业综合训练答辩及成绩评定管理细则
一、答辩管理细则
1.学院成立答辩委员会,下设若干答辩小组。答辩委员会由院领导、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及答辩小组组长组成。答辩小组人数以 3-5名为宜。成员可以是本专业教师,也可以是院外相当职称的人员。
2.答辩前,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全部材料应由评阅人详细评阅。评阅人应是答辩小组中具有指导资格的教师,学生的指导教师不担任其评阅人。评阅人应写出评阅意见,并根据课题涉及的内容和要求,以有关基本概念、基本理论为主,准备好不同难度的问题,拟在答辩中提问选用。
3.毕业综合训练完成后,学生必须进行答辩。答辩以公开方式进行,其他学生可以参加旁听。
4.每位学生答辩时间为:学生自述8分钟以内,教师提问3个问题。自述主要包括:题目的来源、要求、设计(论文)主要特点、分析和计算的主要依据与结论、设计(论文)的体会及改进意见。
5.对优、差及有异议的毕业综合训练,答辩委员会可酌情组织二次答辩。
6.答辩结束后,答辩小组应为每位参加答辩的学生写出评语,并给出成绩,交答辩委员会审核。
二、成绩评定管理细则
毕业综合训练的成绩一般采取五级记分制(优、良、中、及格和不及格)。成绩评定采用三项评分制,即由指导教师、评阅人和答辩小组分别评定成绩(按100分制打分),由毕业综合训练答辩委员会最后确定。
毕业综合训练五级记分制的基本标准:
1.优秀(≥90分)
(1)工作努力,遵守纪律,表现好;
(2)能按时按量优异地完成任务书中规定的任务,能熟练运用所学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某些方面有独到见解;
(3)设计(论文)说明书完整,内容正确,概念清楚,条理分明,文字通顺,图纸齐全、整洁,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4)答辩时能熟练地、正确地回答问题。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评为优秀:
①无重大改进或独特见解,无一定实用价值;
②毕业综合训练中机械地摘抄资料;
③毕业综合训练中出现概念性错误;
④图表中有一处以上不符合国家规范;
⑤答辩时有一个与专题关系密切的问题回答不准确。
2.良好(80-89分)
(1)工作努力,遵守纪律,表现较好;
(2)能按时按量独立完成任务书中规定的任务,能较好地运用所学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设计(论文)说明书完整,内容正确,概念清楚,文字通顺,图纸齐全、整洁,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4)答辩时能正确地回答问题。
3.中等(70-79分)
(1)工作较努力,遵守纪律,表现一般;
(2)基本上能按时按量独立完成任务书中规定的任务,在运用所学理论和专业知识上基本正确,具有一定的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设计(论文)说明书完备,内容基本正确,概念较清楚,图纸齐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4)答辩时基本上能正确回答问题。
4.及格(60-69分)
(1)工作态度及表现一般;
(2)在规定时间内勉强完成任务书中规定的任务,基本达到教学要求,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较差,在非主要问题上存在错误;
(3)设计(论文)说明书内容基本正确,图纸齐全,基本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或仅有局部非原则性错误;
(4)答辩时基本上能正确回答问题,有些问题需经启发方能回答。
5.不及格(60分以下)
(1)工作不努力,有违纪行为,表现差;
(2)未能达到毕业综合训练所规定的基本要求,或设计(论文)中有原则性错误;
(3)弄虚作假,有抄袭行为,或部分内容由其他学生代做;
(4)设计(论文)说明书概念不清,图纸不齐全或不符合国家标准;
(5)答辩时回答问题错误很多,对原则性问题经启发仍不能正确回答。
市政与测绘工程学院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