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城市学院市政与测绘工程学院
市测院发〔202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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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毕业综合训练管理细则
1.参加毕业综合训练的学生须在指定教室严格按照指导教师的进度要求进行训练。
2.毕业综合训练期间,由学院日常检查和指导教师每天对学生进行考勤,凡缺勤累积3次者,由学院亮黄牌警告一次,并张榜公布,毕业综合训练不得评优;累积2次黄牌警告者,毕业答辩延期。
3.毕业综合训练阶段按学校作息时间作习,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4.毕业综合训练阶段如确有须请假者,按学校、学院有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5.学生进入毕业综合训练教室,须衣冠整洁,举止文明,不得大声喧哗,不得穿拖鞋,不得随意走动,保持毕业综合训练教室安静。
6.毕业综合训练教室由学生轮流值日,以保持教室内的卫生,不准在教室吸烟、吃东西等。
7.毕业综合训练中,不准在教室上网玩游戏、打牌等活动以及使用大功率电炉等,违反以上规定者按情节轻重,毕业综合训练成绩降一等并亮黄牌警告一次。
8.要求独立完成任务,严禁抄袭、套用他人成果,凡袭用他人成果者,按作弊论处;请人代作和代别人作设计(论文)者,双方均按作弊论处。
9.凡在毕业综合训练阶段不认真,作风散漫,进度明显滞后,且错误较多者,亮黄牌警告,并张榜公布,亮黄牌后如仍无转变者,毕业答辩延期。
10.校外毕业综合训练的学生,要求每位学生每月与校内指导老师汇报毕业综合训练进展情况。
市政与测绘工程学院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