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城市学院市政与测绘工程学院
市测院发〔202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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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综合训练过程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毕业综合训练过程管理工作,提高毕业综合训练的整体质量,依据《湖南城市学院毕业综合训练管理办法》以及2024年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要求,特制订本办法。
一、成立领导机构,明确管理职能
成立毕业综合训练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教学副院长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院领导、系(室)主任、院教学督导团成员、教务秘书。主要职能包括:
(1)制定毕业综合训练工作方案,监督和检查毕业综合训练答辩的过程;
(2)毕业综合训练题目审定;
(3)毕业综合训练过程监督管理;
(4)对存在争议的答辩成绩评定结果进行调查和裁决;
(5)讨论和处理毕业综合训练答辩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6)审议毕业综合训练答辩工作的有关决定。
二、强化制度落实,提高思想认识
(1)集中进行毕业综合训练的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无故旷课,考勤情况作为毕业综合训练资格和答辩资格的重要依据;
(2)毕业综合训练过程中不得随意请假,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请假者,须由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后,按学校请假制度和程序办理。凡因请假而造成毕业综合训练无法按时完成而影响毕业综合训练成绩者,由学生本人负责;
(3)凡在毕业综合训练各环节,黄牌警告后仍无转变者,取消其毕业综合训练资格;
(4)每个毕业综合训练教室,每天由班干部将“应到人数、校外毕业综合训练人数、外业学生(需注明学生姓名和指导老师)”书写在黑板上;
(5)各系自行安排老师值班表和出勤情况登记本,确保每个毕业综合训练教室内教学时段应保证有指导教师值班,值班教师除指导本组学生外,还应负责所在值班教室的日常管理和出勤登记;
(6)校外毕业综合训练采用学生申请(附件1),校内指导老师同意、领导小组批准的形式,学生未履行手续私自开展校外毕业综合训练学院不予认可。校外毕业综合训练学生必须安排一名校内指导教师,同时,与校内学生同等要求对待(包括开题答辩、中期检查、抽查汇报等环节,可采用线上形式进行,两次不参加者给予黄牌警告,拒不改正者,取消校外毕业综合训练资格)(附件2)。
总体上严格控制校外毕业综合训练学生数量,就业单位(以三方就业协议为准)具备完成毕业综合训练的条件,并提供就业单位邀请函件、校外选题任务书、校外指导老师简介和以及人身意外保险单等,经校内指导老师、系主任同意,报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所有资料交教务办存档;其它情况由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三、加强过程管理,增强质量保障
毕业综合训练包含:命题、选题、任务下达、开题、阶段抽查、中期检查、毕业答辩、材料归档等八个主要环节,每位学生在毕业综合训练过程中需要撰写毕业综合训练工作或学习记录(以下称工作记录),包括文献/规范标准阅读、工作思路、指导老师交流讨论等内容,工作记录本将作为毕业综合训练答辩资格审查和归档必备材料之一。
(一)命题
各系(室)组织指导教师,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科学、合理地命制和论证毕业综合训练题目,并在毕业综合训练系统中完成相关资料的录入工作。
(二)选题
各系(室)组织学生和指导教师完成选题工作。
(三)任务下达
指导教师根据学生选题情况,向对应的学生下达毕业综合训练任务书,明确学生需要完成的任务。
(四)开题
开题内容:学生根据指导教师下达的任务书,开展文献/规范标准阅读、资料查找、文献综述等准备工作,阐明研究意义、明确研究内容、理清研究思路、制定研究方案,完成开题报告。
开题时间:毕业综合训练开始后第1周内完成。
开题要求:
(1)开题答辩由各系(室)自行组织;
(2)学生至少提前2天将答辩材料提交至答辩小组;
(2)各系(室)将开题答辩排名前10%和排名后10%学生名单提交至院教务办汇总(附件3),学院统一通报,进度滞后者将告知家长。
(五) 抽查汇报
检查小组:由值班教学督导牵头,值班院领导、值班教师等组成。
抽查对象:每个教室每次随机抽查1-3名学生。
抽查内容:包括2周的阶段性成果、工作或学习记录等。
抽查时间:每2周一次,每名学生汇报时间5分钟。
抽查奖惩:
1.抽查结束后将抽查情况交教务办汇总(附件3),并通报抽查结果;
2.抽查表现优秀者,给予通报表扬及适当的奖励;
3.抽查表现不合格者,给予通报批评,如累计2次通报者,给予黄牌警告,并告知家长(附件2);累计2次以上通报者,取消毕业综合训练资格。
(六) 中期检查
检查内容:包括已有训练成果、训练进度、中期检查报告等。
检查时间:毕业综合训练开始后的第7周内完成。
检查要求:
1.学生至少提前2天将答辩材料提交至答辩小组,材料包括:中期检查报告、训练成果、工作记录等;
2.各系(室)将中期检查排名前10%和排名后10%学生名单提交至院教务办汇总(附件3),学院统一通报,严重滞后者予以黄牌警告,并通知家长来校(附件2)。
(七) 毕业答辩
1.资格审查
审查时间:毕业答辩前1周。
审查内容:开题报告、中期检查、阶段抽查情况以及工作记录、指导教师意见、评阅教师意见等进行答辩资格审查。
审查结果:
(1)各系(室)将审查结果报教务办汇总,由工作小组审定,学院统一公示答辩资格审查结果;
(2)审查不通过者,毕业综合训练成绩按不及格给定。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取消其答辩资格,毕业综合训练成绩按不及格给定:
Ø 无故未能按时参加答辩资格审查者;
Ø 指导教师成绩或评阅教师成绩为不及格者;
Ø 开题报告和中期检查成绩均为不及格者;
Ø 弄虚作假、剽窃抄袭他人成果及成果雷同者;
Ø 无故缺课累计时间超过1周者(5个工作日为1周),如需请假,需指导教师同意,应按学校相关文件的规定履行请、销假手续。
2.答辩
答辩对象:已通过毕业答辩资格审查的毕业生。
答辩过程:
(1)学生汇报毕业综合训练成果及其中间过程;
(2)答辩小组对成果、中间过程、文本等查阅,并提问;
(3)学生回答答辩小组所提问题。
答辩时间:毕业综合训练最后1周周末。
答辩材料:毕业综合训练任务书、开题报告、中期检查报告、答辩申请表、毕业综合训练成果、工作记录本等。
答辩要求:
(1)学生至少提前3天将答辩材料提交至答辩小组;
(2)无故未按时参加答辩者,视为放弃答辩资格,成绩按不合格给定;
(3)成绩不合格推迟半年再进行答辩,原则上各专业不合格人数控制在参加答辩人数5%以内。
(八)材料归档
毕业生必须根据学校对毕业综合训练材料归档要求和时间节点按时准备好相关材料归档,由指导教师审核签字后,方可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
学生归档材料:
(1)任务书;(2)开题报告;(3)中期检查报告;
(4)答辩申请表;(5)答辩评审表;(6)毕业综合训练成果;(7)指导教师指导记录;(8)毕业综合训练记录本。
归档材料必须按要求生成PDF文档,纸质材料按顺序胶装成册。
教师归档材料:
毕业综合训练教师总结。
系归档材料:
毕业综合训练系总结、选题汇总和成绩汇总表。
(九)其他
1.本办法适用于我院所有专业。
2.学院此前有与本办法冲突的地方,以本办法为准。本办法将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不断地补充和完善。如果本办法低于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应规定,则以上级主管部门文件为准。
3.本办法自公布之日开始实施。
市政与测绘工程学院
2024年3月12日
附件1:
学生校外毕业综合训练申请表
申请人 情 况 |
专业名称 |
学号 |
姓 名 |
家长联系 电话 |
本人联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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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设计(论文)题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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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纳单位情况 |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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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 导 教 师 |
姓 名 |
专 业 |
职 称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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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员意见 须和家长电话联系沟通 |
签名 年 月 日 |
校内指导教师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系(室)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学院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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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前1周为申报时间,特殊情况可延长1周。
②申请时请务必提供六个附件材料:“个人申请报告书”、“接纳单位意见”、“校外指导教师个人简历”、“校外指导教师职称复印件及联系方式”、“校外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学生校外期间人身保险(复印件)”
③本表一式两份,一份报教务处备案,一份由学院存档。
附件2:
毕业综合训练黄牌警告与整改情况登记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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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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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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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训练 题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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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牌警告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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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牌警告 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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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联系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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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牌警告后整改情况 自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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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教师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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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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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