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行)
1.院成立答辩委员会,下设若干答辩小组。答辩委员会由院领导、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及答辩小组组长组成。答辩小组人数以 3— 5名为宜。成员可以是本专业教师,也可以是院外相当职称的人员。
2.答辩前,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全部材料应由评阅人详细评阅。评阅人应是答辩小组中具有指导资格的教师,学生的指导教师不担任其评阅人。评阅人应写出评阅意见,并根据课题涉及的内容和要求,以有关基本概念、基本理论为主,准备好不同难度的问题,拟在答辩中提问选用。
3.毕业设计(论文)完成后,学生必须进行答辩。答辩以公开方式进行,其他学生可以参加旁听。
4.每位学生答辩时间为:学生自述 15— 20分钟,教师提问 15— 20分钟。自述主要包括:题目的来源、要求、设计(论文)主要特点、分析和计算的主要依据与结论、设计(论文)的体会及改进意见。
5.对优、差及有异议的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可酌情组织二次答辩。
6.答辩结束后,答辩小组应为每位参加答辩的学生写出评语,并给出成绩,交答辩委员会审核。
市政与测绘工程学院
201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