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行)
1.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须在指定教室严格按照指导教师的进度要求进行设计。
2. 毕业设计(论文)期间,由学院日常检查和指导教师每天对学生进行考勤,凡缺勤累积3次者,由院亮黄牌警告一次,并张榜公布,毕业设计(论文)不得评优;累积2次黄牌警告者,毕业答辩延期。
3. 毕业设计(论文)阶段按学校作息时间作习,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4. 毕业设计(论文)阶段如确有须请假者,按学校、院部有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5.学生进入毕业设计(论文)教室,须衣冠整洁,举止文明,不得大声喧哗,不得穿拖鞋,不得随意走动,保持毕业设计(论文)教室安静。
6.毕业设计(论文)教室由学生轮流值日,以保持设计(论文)教室内的卫生,不准在设计(论文)教室吸烟、吃东西等。
7.毕业设计(论文)中,不准在设计(论文)教室上网玩游戏、打牌等活动以及使用大功率电炉等,违反以上规定者情节轻重,设计(论文)成绩降一等并亮黄牌警告一次。
8. 要求独立完成任务,严禁抄袭、套用他人成果,凡袭用他人成果者,按作弊论处;请人代作和代别人作设计(论文)者,双方均按按作弊论处。
9.凡在毕业设计(论文)阶段不认真,作风散漫,进度明显滞后,且错误较多者,亮黄牌警告,并张榜公布,亮黄牌后如仍无转变者,毕业答辩延期。
10.校外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要求每位学生每月与校内指导老师汇报毕业设计(论文)进展情况。
市政与测绘工程学院
201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