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九届湖南城市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2021年12月18日 18:35  

关于开展第届湖南城市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精神,更好地服务于学校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发挥优秀大学生创新创业典型的示范作用,带动更多学生积极投身科研探索与创新创业实践,进一步激发全校学生创新创业的热情,现即将开展第届湖南城市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宗旨

表彰、奖励坚持学术科技创新与创业实践的在校学生;树立大学生创新创业先锋的崭新形象,示范影响广大学生参与科技研究和创业实践;激励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建功成才。

二、参评资格及评选条件
    1、参评资格: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2、评选条件:
   1)学习成绩优良,具有良好科学素养和勇攀高峰的精神品质;
   2)积极参与各级各类学术科技活动、创业计划竞赛,能起示范带头作用,在各级各类学生学术科技创新活动及各类学术讲座组织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参加本年度“挑战杯”等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科技节活动、各类学术论文评比、学科竞赛等创新创业活动,获校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的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期刊发表一篇及以上数量的学术论文;有技术成果或发明创造,并获得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作为主要成员参与科研课题并获校级及以上项目立项;积极参与学生课外学术科技竞赛及各类学术讲座组织工作,获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在学生科技创新创业组织或学生社团中担任主要负责人,带领学生组织获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

、评选办法
    采用学院推荐、公开评选、专家评审、部门会评的方式进行。

、材料报送

1、申报人填报《湖南城市学院“科技创新之星”申报表》(附件一),生活照、获奖证书及成果证明等佐证材料复印件,《湖南城市学院“科技创新之星”申报候选人情况汇总表》(附件二由院团委参照评选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2、申报材料一式三份过期送达或报送材料不全者不予参评。

附件1 湖南城市学院第“科技创新之星”申报表

附件2 湖南城市学院第“科技创新之星”申报候选人情况汇总表

共青团湖南城市学院委员会

                                2021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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