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城院纪发〔2017〕13号
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
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2018年元旦、春节将至,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纪委印发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确保2018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现根据上级精神,结合我校开展的“教育行业不正之风”整治工作,对我校“两节”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2018年元旦、春节假期是党的十九大后第一个重要节点,广大党员干部要从政治和全局高度,充分认识“两节”期间持续正风肃纪的极端重要性,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作风建设的部署要求,持续抓、扎实抓、盯住抓。学校各级基层党组织和职能部门要切实担当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倡导理性、文明、健康的消费观和人情观,引导师生尚俭戒奢、移风易俗、文明过节。
二、抓住重点问题,持续正风肃纪。全校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新修订的实施细则精神,带头转变作风、纠正“四风”,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针对关键节点、重点问题早介入、早研究、早部署、早警示,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做到如下几个“严禁”:
1.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2.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
3.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
4.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5.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
6.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7.严禁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三、加强执纪问责,形成监督合力。两节期间,各单位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执行领导外出报备和重要岗位值班制度,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学校纪委将紧盯“四风”新动向,有针对性地开展明查暗访,收集线索,发现问题;学校将畅通各类监督信访渠道,对不收敛、顶风违纪的行为和典型问题通报曝光严肃处理,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中共湖南城市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