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毕业生顺利完成课程学习及毕业设计,特制订本暂行规定:
一、出勤要求
1.毕业班学生必须严格执行作息时间,按时到达指定教室上课或进行设计。不得无故迟到、早退。违者按旷课论处。
2.毕业班学生必须严格执行请假制度。无特殊理由不允许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得到批准者,擅自离校,视为自动放弃毕业设计,并按旷课论处。
3.毕业设计期间,如用人单位到学校招聘学生,需参加面试者,应经班主任和设计指导老师批准,方可离开设计室,前往面试。
4.需请假离校者,应严格执行离校请假审批程序。即:本人书面申请,经设计指导老师签字同意,报学院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批准(超过规定天数,还须报学生工作及分管校领导批准),交班主任处备案,方可离校。
5.原则上不同意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确因毕业就业需要者,必须经设计指导老师批准,报学院分管教学工作负责人签字同意,再按教务处要求办理审批手续后,交院教务办、学工办处备案,方可离校。
6.由党支部指定的学生负责考勤,每周五下午将考勤登记表交党支部负责人。
党支部每两周汇总一次工作情况上交学工办,特殊情况及时反馈。
二、纪律要求
1.毕业设计期间,设计课桌固定到人并贴上姓名、班级、学号的卡片。设计课桌不得随意搬动,确保教室内整齐有序。
2.设计和上课时,在教室内学生不得吸烟、吵闹、喧哗,不得做任何与设计无关的事情,须保持良好的学习风气。
3.严禁学生校外租房和在宿舍违章用电,且必须按时归寝。学生不得在校内外打牌、赌博、酗酒。违者按《学生手册》和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三、卫生要求
1.毕业设计期间,各班均须安排同学打扫教室内的卫生,保持室内清洁。
2.每位毕业班学生须按学院要求打扫寝室卫生。党员同学和班团干部应督促各寝室长安排好寝室的卫生及内务整理并积极带头。
3.实行卫生责任追究制。并严格要求所在班级寝室的党员同学、入党积极分子及班团干部切实负责。
四、安全要求
1.需外出者,必须向设计指导老师和班主任或辅导员报告外出时间、地点及原因,切实加强安全防范意识。
2.认真遵守安全规则,杜绝安全隐患。
3.擅自外出者,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本人负责。
本规定由党支部负责组织实施,各班团干部具体督察落实,党员同学与班团干部应模范带头,毕业班全体学生认真贯彻执行此规定。
市政与测绘工程学院
2014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