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与测绘工程学院党员示范寝室评比方案

2011年04月05日 15:29  

市政与测绘工程学院党员示范寝室评比方案

本方案由市政与测绘工程学院学生公寓“党员工作站”具体实施,“党员工作站”将联合其它组织共同对学生进行监督、管理。其它组织机构(市政与测绘工程学院团总支学生会)对学生寝室卫生、学习情况、出勤情况的检查结果将作为“党员工作站”评比党员示范寝室及考核和考察党员、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依据之一。

一、实行党员寝室挂牌党员责任分区

由市政与测绘工程学院党总支指导成立“党员工作站”。在各学生党员寝室实行挂牌,“学生工作站”将定期考察各学生党员、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的学习、生活、工作情况,同时也在督促非党员挂牌寝室更好的建设寝室文化并促进学风建设及党性教育。各学生党支部安排学生党员具体负责本班寝室,责任落实到个人。各学生党员应对其负责寝室的学习、生活等情况进行指导与帮助,对其存在有违纪情况进行监督并及时将情况汇报给支部。

二、评比对象

市政与测绘工程学院所有党员寝室

三、评比方式

有“党员工作站”成员负责统计对每周校学生会、校学生会、院团学会关于寝室纪律卫生、升旗仪式出勤、晚自习出勤、上课出勤等情况的检查结果进行统计,并以月为单位进行汇总,总结情况将做为党员工作站考察各党员寝室及各学生党员、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的重要依据之一。

各党员模范寝室评比采取百分制及寝室基本分为一百分,在此基础上以月为单位进行相应的加分与扣分,具体加扣分措施如下:

扣分:

1.在校学生会和团学会的劳卫检查中被列为批评寝室,每寝室每次扣五分。   

2.在升旗仪式、政治学习出勤检查中每寝室每人次缺席扣2分(党员扣5分)。

3.一二年级在晚自习检查中,每寝室每人次缺席扣5分(党员扣10分) 

4.在上课考勤检查中,每寝室每人次缺席扣5分(党员扣10分)

加分:

1、在校学生会和团学会的劳卫检查中被评为“表扬寝室”,每寝室每次加五分;被评为“文明寝室”,每寝室每次加10分。

2、在检查过成中有检查小组成员商讨一致同意对表现好的寝室加2-5分。

四、具体实施

每周由“党员工作站”副站长负责组织人员统计各党员寝室的劳卫检查加减分,由站长组织人员负责统计上课出勤及晚自习出勤情况并进行相应的加减分,由副站长负责统计每周政治学习及升旗仪式出勤情况并进行加减分并统一进行汇总、存档,其总结情况按没有合计,按各党员寝室的得分情况进行排名,并在支部大会上进行公布。并且每月由站长或副站长组织“党员工作站”成员总结学习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每月总结中应及时将本月工作中遇到的困难进行讨论,及时更新战略部署,并对党的理论知识进行学习与探讨,将平时的实践工作与党的理论知识相结合。定期撰写工作心得,并有每栋宿舍组长负责定期组织本党小组成员开展学习与讨论。各小组及时将学习、讨论心得上交支部存档。

奖罚措施:

奖:

以学期为单位,根据评比分的高低及综合考虑各党员寝室的学习情况,评选“党员模范寝室”1-5间,颁发证书和奖状及奖金100元;每学期在学生党支部综合选1--10名“优秀党员” 颁发证书及奖金50元。具体评定由“党员工作站”初评并报系部党总支审核。

罚:

一学期内寝室基本分低于60分取消该寝室一切评优评先及奖、助学金、党员发展。负责党员取消优秀党员、优秀干部的评选资格。该寝室预备党员须向组织写出书面检查,预备考察期由支部大会讨论延迟半学期,正式党员须向组织写出深刻书面检查,取消优秀干部、优秀党员的评选资格。

 

                            市政与测绘工程学院党总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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