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与测绘工程学院学生公寓“党员工作站”

2011年09月19日 15:15  

市政与测绘工程学院学生公寓“党员工作站”

实施细则(修订版)

一、党员工作站简介

市政与测绘工程学院学生公寓“党员工作站”是由市政与测绘工程学院学生党支部指导成立的机构。“党员工作站”通过对党员寝室挂牌,不定时检查抽查寝室卫生等措施,实现对学生党员、预备党员、入党发展对象的监督管理和考察考核。同时,通过建设党员示范寝室督促和带动非党员寝室以及广大同学搞好寝室文化建设工作。

“党员工作站”安排各学生党支部的党员同志具体负责到本班的寝室,实行寝室责任分区。由各学生党员对其责任寝室的学习、生活、寝室文明建设等工作进行指导与帮助,同时对其存在的违纪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并及时向支部汇报情况。

“党员工作站”成员将协同学工办老师每周对学生寝室实行三次常规检查。检查结果一周公布一次(以通报形式公布评比结果)。“党员工作站”检查结果将结合院劳卫部、院学习部、院体育部、院组织部日常考勤结果一起存档备份。与今后各班级、各寝室评优评先,各学生的综合测评、干部考核、评奖/助学金、推优入党等方面直接挂钩。

二、工作站机构设置

    1.“党员工作站”成立站务委员会,负责开展党员工作站的各项工作。站长由优秀学生党员担任,每幢学生公寓设有1 名委员,站务委员会由每幢学生公寓的党员员组成。

    2.“党员工作站”的学生党员原组织隶属关系不变,其工作是所在学生支部党建工作的补充。

    3.依据公寓楼层党员分布情况,党员工作站下设若干个党员小组,党员小组组长由学生党员民主推荐产生,接受“党员工作站”的领导。

4.市政与测绘工程学院“党员工作站” 具体机构设置:

  长:(1名)

副站长:(2名)

  员:(6——7名)(支部书记)

  员 :市政与测绘工程学院所有学生党员和预备党员。

三、寝室文明建设细则

具体工作实施:

“党员工作站”每周至少开展三次检查工作。由系学工办老师带队,“党员工作站”安排没课的成员或团总支学生会干部组成检查小组一同对我系各个学生寝室进行检查。

评分时采用“双百分评比制”。即各学生寝室的评比基本分为100分,各学生党员考核基本分也为100分。在此基础上相应的进行加减分。

“党员工作站”每个月将根据一个月的统计情况在各栋公寓评选出一个党员示范寝室,组织其他党员同志参观。同时,“党员工作站”将不定期组织党员同志到各栋各寝室协同帮助广大同学搞好寝室文明建设工作。一个学期期末按各寝室的得分高低评出五个“模范寝室”及五名“优秀党员”给予奖状和证书。

每月由站长或副站长组织“党员工作站”成员总结学习。及时将本月工作中遇到的困难进行讨论总结,及时更新战略部署并对党的理论知识进行学习与探讨,将平时的实践工作与党的理论知识相结合。定期撰写工作心得,并由每栋宿舍组长负责定期组织本党小组成员开展学习与讨论。各小组及时将学习、讨论心得上交支部存档。检查具体扣分、加分情况如下:

1)寝室基本分评比细则

扣分

1.正常上课时间无故在寝室睡觉、玩游戏、上网等,扣寝室基本分5分每人次。

2.寝室内务整理混乱、书桌脏//差、未叠被子等,扣寝室基本分2分每人次。

3.寝室里使用大功率电器的,扣除寝室基本分5分每次。

4.寝室里出现赌博、打架、斗殴等现象的,扣寝室基本分10分,并视情节严重情况交学校进行纪律处分。

5.结合院团学会劳卫部周二下午进行的劳卫检查和学生自律委员会的卫生检查结果,被列为批评寝室的寝室扣该寝室的寝室基本分5分每次。

加分

1.院团学会劳卫部和校学生会宿管部进行的监督检查中被评为“表扬寝室”每次加寝室基本分5分,“文明寝室”每次加基本分10分。

2.在“党员工作站”日常检查中,寝室表现优秀,经检查小组讨论可酌情加寝室基本分1-3分每次。

     2)党员基本分评比细则

      扣分

1.党员挂牌寝室的党员上课时间无故在寝室睡觉、上网、打游戏的,扣该党员党员基本分5分每人每次;非党员寝室如有上述违纪情况将扣除相应负责党员基本分2分每人每次。

2.党员挂牌寝室如有党员被子未叠、内务整理混乱、书桌脏//差的,扣其党员基本分5分每人每次;非党员寝室如有上述违纪,扣负责党员党员基本分2分每人每次。

3.党员挂牌寝室在寝室使用大功率电器的,扣除该寝室所有党员基本分5分每人每次;非党员寝室如有上述违纪,扣其负责党员党员基本分2分每人每次。

4.党员挂牌寝室如有在寝室赌博、打架、斗殴等现象的,扣该寝室所有党员党员基本分10分每人每次;非党员寝室如有上述违纪,扣负责党员党员基本分5分每人每次;并且要求相关党员同学写出书面检查,上交支部。

5.党员挂牌寝室如果在院团学会劳卫部和自律委员会劳卫检查中列为批评寝室的,扣该寝室党员党员基本分5分每人每次;非党员寝室如有上述违纪,扣负责党员党员基本分2分每人每次。

6.党员挂牌寝室如有党员在系团学会组织部(政治学习)和体育部(升旗仪式)日常考勤中违纪的,扣除该党员党员基本分5分每人次。非党员寝室如有同学违纪,按违纪人数扣相应负责党员党员基本分2分每人每次。

7.所有党员预备党员无故缺席组织生活、支部会议每次扣除基本分5分。

加分

1.党员挂牌寝室在系团学会劳卫部和学生自律委员会劳卫检查中被评为“表扬寝室”的加本寝室所有党员党员基本分5分每人每次,“文明寝室”加本寝室所有党员党员基本分10分每人每次。党员负责寝室对应加负责党员党员基本分2分和5分每人每次。

2.在“党员工作站”日常检查中,表现优秀的党员挂牌寝室,加该寝室所有党员党员基本分2分每人每次,党员负责寝室则加相应负责党员的党员基本分5分每人每次。(此项一周只累计加一次)

四、具体处罚措施:

1.一学期内寝室基本分低于60分取消该寝室所有成员一切评优评先及奖、助学金、党员发展资格。负责党员取消优秀党员、优秀干部的评选资格。如有寝室一个月内出现寝室基本分低于60分的情况,将有老师出面找该寝室的全体成员及负责党员谈话。

2.一学期内党员基本分低于60分,预备党员须向组织写出书面检查,预备考察期由支部大会讨论延迟半学期,正式党员须向组织写出深刻书面检查,取消优秀干部、优秀党员的评选资格。

3.一学期内如有任意一位非党员同学给寝室扣分达20分者,取消该同学一年的一切评优评先评奖以及推优入党资格。

本方案由市政与测绘工程学院“党员工作站”具体实施,党员工作站将联合其它组织共同对学生寝室进行管理教育。各党员干部同学要密切联系广大同学,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积极支持和推进“党员工作站”的各项工作。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总结、提高。希望通过“党员工作站”各项工作的开展实施,让学生党员和党外青年积极分子既成为党组织的工作对象,又成为党组织开展工作的骨干力量,使我院的学生党建工作既符合党的要求、体现党的性质,又贴近学生党员的思想、学习和生活。

 

市政与测绘工程学院

201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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