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18届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及评优等工作的通知》(湘城院教通〔2018〕23号)文件精神和《湖南城市学院2018届毕业生工作安排日程表》,结合我院的具体情况,经院2018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我院2018届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安排如下:
一、有关工作安排
1.各专业要成立答辩小组,每组答辩教师不少于5人,负责毕业设计(论文)审查、答辩和成绩评定等工作,建议每个专业至少邀请1名相关行业、企业技术骨干参与答辩。学生答辩必须提供毕业设计(论文)原件、任务书、开题报告、答辩申请表及指导教师对设计(论文)的评阅意见等材料。
2.2017年5月21日~5月25日答辩资格审查以及设计和论文预验收。5月25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集中答辩资格审查,根据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制度,审查答辩资格。
3.毕业答辩一律在多媒体教室进行。学生报告6~8分钟,导师提问不少于3个问题。每个学生答辩时间(含导师提问)不多于半小时,答辩过程全程录像,视频文件由学生本人交至辅导员蒋玉文老师处,视频文件名称统一为:班级学号+姓名(例如1402601-16+张三)。
4.各答辩小组的记录员要及时如实做好详细记录;规范填写好答辩评审表,各相关责任人签署意见,不得代签;评语主要对设计(论文)的学术水平等方面进行客观、中肯的评价。
5.6月2日至3日提交毕业设计(论文)。电子版论文请登陆毕业设计管理系统提交,指导教师可登录系统检查,毕业设计工作量以该系统中的数据为依据计算,纸质版论文以系为单位交至教务办。
6.各毕业班级必须提前一天布置好答辩会场,包括横幅、宣传标语、挂放图纸的绳索、夹子、粉笔等。
二、各专业答辩分组安排
1.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
答辩时间 |
答辩小组 |
组 长 |
成 员 |
记录员 |
答辩教室 |
2018.5.30-5.31 |
给排水1组 |
张 纯 |
许光眉、邓洁、陈跃辉、 黎媛萍、周俊 |
周 俊 |
市测楼217 |
给排水2组 |
汪爱河 |
温志芳、汪彩文、陈世洋、蒋海燕 |
蒋海燕 |
市测楼218 |
2.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
答辩时间 |
答辩小组 |
组 长 |
成 员 |
记录员 |
答辩教室 |
2018.5.26-5.27 |
暖通组 |
蒯大秋 |
蒯大秋、向夏楠、曾育民、张新桥、张腊春 |
向夏楠 |
市测楼505 |
电气-给排水组 |
陈文 |
陈文、孙良、段姣姣、陈善情、张国军 |
孙 良 |
市测楼507 |
3.地理信息科学专业
答辩时间 |
答辩小组 |
组 长 |
成 员 |
记录员 |
答辩教室 |
2018.5.31 |
第一组 |
薛 云 |
薛云、吴德华、苏鸿瑞张 维、习文凤、 |
习文凤 |
市测楼513 |
第二组 |
熊立伟 |
袁华斌、熊立伟、谭全元、汤淼、龙岳红 |
龙岳红 |
市测楼516 |
4.测绘工程专业
答辩时间 |
答辩小组 |
组 长 |
成 员 |
记录员 |
答辩教室 |
2018.5.28,30,31 |
1组 |
周忠于 |
周忠于、黄长军、曹元志、杨亚夫、龚新苗、肖琴琴 |
肖琴琴 |
市测楼505(28号)、市测楼511(30-31号) |
2组 |
鄢志辉 |
何亮云、唐争气、鄢志辉、王平、周青山 |
周青山 |
市测楼509 |
备注:28号是黄牌警告学生提前答辩,30号上午公开答辩
三、成绩评定
1.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按照“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标准及评审表”进行评定(按五级标准评定),实事求是,公正合理。
2.同一专业“优秀”比例不得超过参加答辩学生人数的15%,“及格”与“不及格”比例约为15%。答辩不合格和不参加答辩的学生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毕业论文要求在6月2日前完成查重工作,教务处再进行抽查。对于查重不符合要求的毕业论文,按《湖南城市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诚信检测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4.6月5日前将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登录上网。
四、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和优秀指导教师评审推荐
1.学院在广泛听取教研室主任、教师、学生意见的基础上,按照实际参加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教师总数的5%推荐优秀指导教师候选人,参加学校优秀指导教师的评选。
2.按毕业学生人数的5%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参加评选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应具备如下条件:
(1)选题新颖,独立性强。紧密结合实际,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
(2)毕业设计(论文)的成果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或推广价值。
(3)材料完整,格式规范,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等级为优秀。
(4)毕业设计(论文)查重检测总文字复制比≤20%。
(5)中期检查情况良好,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开题报告、答辩评审表、设计(论文)原件、实习报告和指导记录等资料齐全。
(6)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经答辩后成绩评定为优秀。
3.6月5日前交推荐参评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材料和优秀指导老师材料。材料包括:⑴湖南城市学院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名单汇总表(分专业);⑵湖南城市学院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申报表;⑶湖南城市学院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申报表。所有材料均需交纸质稿和电子文档。材料不符合要求或不能按时上报的,将作自动弃权处理。请各教研室认真组织,做好初审推荐工作。
市政与测绘工程学院
2018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