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安排

2018年05月24日 16:15  

院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18届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及评优等工作的通知》(湘城院教通〔2018〕23号)文件精神和《湖南城市学院2018届毕业生工作安排日程表》,结合我院的具体情况,经院2018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我院2018届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安排如下:

一、有关工作安排

1.各专业要成立答辩小组,每组答辩教师不少于5人,负责毕业设计(论文)审查、答辩和成绩评定等工作,建议每个专业至少邀请1名相关行业、企业技术骨干参与答辩。学生答辩必须提供毕业设计(论文)原件、任务书、开题报告、答辩申请表及指导教师对设计(论文)的评阅意见等材料。

2.2017年5月21日~5月25日答辩资格审查以及设计和论文预验收。5月25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集中答辩资格审查,根据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制度,审查答辩资格。
    3.毕业答辩一律在多媒体教室进行。学生报告6~8分钟,导师提问不少于3个问题。每个学生答辩时间(含导师提问)不多于半小时,答辩过程全程录像,视频文件由学生本人交至辅导员蒋玉文老师处,视频文件名称统一为:班级学号+姓名(例如1402601-16+张三)。

4.各答辩小组的记录员要及时如实做好详细记录;规范填写好答辩评审表,各相关责任人签署意见,不得代签;评语主要对设计(论文)的学术水平等方面进行客观、中肯的评价。

5.6月2日至3日提交毕业设计(论文)。电子版论文请登陆毕业设计管理系统提交,指导教师可登录系统检查,毕业设计工作量以该系统中的数据为依据计算,纸质版论文以系为单位交至教务办。
    6.各毕业班级必须提前一天布置好答辩会场,包括横幅、宣传标语、挂放图纸的绳索、夹子、粉笔等。

二、各专业答辩分组安排

1.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    

答辩时间

答辩小组

组  长

成  员

记录员

答辩教室

2018.5.30-5.31

给排水1组

张  纯

许光眉、邓洁、陈跃辉、 黎媛萍、周俊

周  俊

市测楼217

给排水2组

汪爱河

温志芳、汪彩文、陈世洋、蒋海燕

蒋海燕

市测楼218

2.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

答辩时间

答辩小组

组  长

成  员

记录员

答辩教室

2018.5.26-5.27

暖通组

蒯大秋

蒯大秋、向夏楠、曾育民、张新桥、张腊春

向夏楠

市测楼505

电气-给排水组

陈文

陈文、孙良、段姣姣、陈善情、张国军

孙  良

市测楼507

3.地理信息科学专业    

答辩时间

答辩小组

组  长

成  员

记录员

答辩教室

2018.5.31

第一组

薛  云

薛云、吴德华、苏鸿瑞张  维、习文凤、

习文凤

市测楼513

第二组

熊立伟

袁华斌、熊立伟、谭全元、汤淼、龙岳红

龙岳红

市测楼516

4.测绘工程专业

答辩时间

答辩小组

组  长

成  员

记录员

答辩教室

2018.5.28,30,31

1

周忠于

周忠于、黄长军、曹元志、杨亚夫、龚新苗、肖琴琴

肖琴琴

市测楼505(28号)、市测楼511(30-31号)

2

鄢志辉

何亮云、唐争气、鄢志辉、王平、周青山

周青山

市测楼509

备注:28号是黄牌警告学生提前答辩,30号上午公开答辩

三、成绩评定

1.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按照“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标准及评审表”进行评定(按五级标准评定),实事求是,公正合理。

2.同一专业“优秀”比例不得超过参加答辩学生人数的15%,“及格”与“不及格”比例约为15%。答辩不合格和不参加答辩的学生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毕业论文要求在6月2日前完成查重工作,教务处再进行抽查。对于查重不符合要求的毕业论文,按《湖南城市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诚信检测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4.6月5日前将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登录上网。

四、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和优秀指导教师评审推荐

1.学院在广泛听取教研室主任、教师、学生意见的基础上,按照实际参加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教师总数的5%推荐优秀指导教师候选人,参加学校优秀指导教师的评选。

2.按毕业学生人数的5%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参加评选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应具备如下条件:

(1)选题新颖,独立性强。紧密结合实际,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

(2)毕业设计(论文)的成果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或推广价值。

(3)材料完整,格式规范,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等级为优秀。

(4)毕业设计(论文)查重检测总文字复制比≤20%。

(5)中期检查情况良好,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开题报告、答辩评审表、设计(论文)原件、实习报告和指导记录等资料齐全。

(6)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经答辩后成绩评定为优秀。

3.6月5日前交推荐参评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材料和优秀指导老师材料。材料包括:⑴湖南城市学院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名单汇总表(分专业);⑵湖南城市学院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申报表;⑶湖南城市学院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申报表。所有材料均需交纸质稿和电子文档。材料不符合要求或不能按时上报的,将作自动弃权处理。请各教研室认真组织,做好初审推荐工作。

 

 

市政与测绘工程学院

2018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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