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党内关怀、帮扶工作,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切实体现党组织对生活困难党员的关心与爱护,根据工作安排,学校于2017年“七·一”前后开展困难党员党内关怀帮扶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帮扶对象
党内关怀帮扶对象必须是党组织关系在湖南城市学院党委,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中共党员:
⒈教工党员本人或学生党员个人或学生党员家庭因大病、遭受严重意外事故等情况导致生活困难的。
⒉教工党员本人因配偶、子女遭受重大疾病或突发性事故等情况导致生活困难的。
二、工作安排
⒈摸底排查。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部根据“生活特困党员党内关怀帮扶补助”申报条件,做好摸底排查工作,详细掌握本单位困难党员的具体情况。
⒉确定党内关怀帮扶对象。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部要根据摸底排查情况,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要求,确定关怀帮扶对象。
⒊开展党内关怀帮扶活动。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部应使用一定比例的党支部活动经费开展关怀帮扶活动,在今年“七·一”前后对生活困难党员走访帮扶。
⒋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部原则上推荐学校党委关怀帮扶对象人选不超过2人,二级学院党组织要优先考虑生活困难的学生党员,没有困难对象的可不申报。党委组织部根据申报情况,确定帮扶对象。
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部将推荐人选的党内关怀帮扶申请表(见附件,申请关怀帮扶方式填写为生活特困补助)于6月22日前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办公楼419室,纸质材料加盖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公章,电子表格发至邮箱:zzb6353100@163.com)。
附件一:中共湖南城市学院委员会党内关怀帮扶申请表(学生党员)
附件二:中共湖南城市学院委员会党内关怀帮扶申请表(教工党员)
中共湖南城市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7年6月16日
附件一:
中共湖南城市学院委员会党内关怀帮扶申请表
(学生党员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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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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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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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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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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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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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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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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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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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关怀 帮扶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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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 表现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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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 情况 说明 |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
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意见 |
年 月 日 (盖章) |
学校党委组织部审核 意 见 |
年 月 日 (盖章) |
学校党委审批意见 |
年 月 日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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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纸质表和电子版各1份,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办公楼419室,zzb6353100@163.com)。
附件二:
中共湖南城市学院委员会党内关怀帮扶申请表
(教工党员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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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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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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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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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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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或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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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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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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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关怀 帮扶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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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 表现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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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 情况 说明 |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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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意见 |
年 月 日 (盖章) |
学校党委组织部审核 意 见 |
年 月 日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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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党委审批意见 |
年 月 日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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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纸质表和电子版各1份,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办公楼419室,zzb635310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