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下发的“关于开展2017年教职工竞聘上岗工作的通知”,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特制定我院教职工全员竞聘上岗工作方案。
一、工作小组
组 长:聂智平 余洪
副组长: 唐争气
组 员: 周争蔚 薛云
二、教职工聘用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团结协作;顾全大局,服从安排;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具有所聘岗位应具备的文化程度和胜任工作的能力。
3.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能完成岗位聘期内的工作任务。
三、聘用程序和时间安排
1.个人申请。参加竞聘人员填写《湖南城市学院竞聘上岗报名表》,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第一志愿申报单位递交。涉及到教务岗位的需找教务处领导签字,涉及到辅导员岗位的需找学生工作部领导签字。逾期不递交报名表的视为自动放弃竞聘。(2017年6月16日至2017年6月20日)
2.资格审查。学院根据各岗位职责、任职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在院网站上公示。(2017年6月21日至2017年6月22日)
3.组织竞聘。学院根据报名情况,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竞聘结果,将结果公示,并将拟聘人员名单、落聘人员名单、竞聘上岗报名表、资格审查公示表等交人事处。(2017年6月23日至2017年6月28日)
4.人事处公布聘用结果(2017年7月3日至2017年7月7日)后,签订聘用(续聘)合同书。
四、我院相关岗位设置及竞聘相关说明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学院暂置管理岗位如下:
1、学生辅导员:4人
原则上原有辅导员岗位不转岗,特殊情况需按要求报学校党委研究。
2、实验专业技术人员:4人。
竞聘者要能承担相应市政、测绘及相关实验课的教学,且按学校要求只能从现有实验技术人员中产生。
3、实验专职管理人员:3人。
按学校要求,专职实验管理人员岗位只能从现有专职实验人员(包括实验专业技术人员)中竞聘。
请老师们认真学习学校有关通知精神,根据自身情况填写并上交竞聘上岗报名表。
市政与测绘工程学院
二〇一七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