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与测绘工程学院院务公开实施细则

2017年03月09日 11:10  

为进一步推进院务公开,不断提高学院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充分调动全院教职工办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学校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院务公开的实施细则。

第一章 院务公开的目的和意义

实施院务公开,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加强院内民主政治建设的重大举措,是坚持和完善以二级教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有效途径。实施院务公开,促进学院管理科学化、决策民主化;实施院务公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增强教职工凝聚力和战斗力,促进学院的改革和发展。

第二章 院务公开的内容

1、有关学院发展的重大决策,包括学院发展目标、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年终工作总结等。

2、有关学院重大改革措施,包括专业设置、教育、教学、学科建设、学位点建设等。

3、学院师资队伍建设工作,包括教师、干部、职工的聘任、延聘、返聘、晋级、晋职、人员调入调出、毕业生留校、公派出国、进修访问、专业技术评聘等。

4、教职工奖惩。各类先进的评选名额、评选条件、结果、奖惩办法、年度考核、违纪职工处理办法。

5、岗位津贴分配实施方案及执行情况。

6、学院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贯彻执行。

7、学院大宗物资采购、包括办公用品,实验设备、图书资料、教材等。

8、财务管理、学院收支情况。

9、教职工及学生党员发展公示。

11、学生管理。包括学生奖学金、贷学金、特困生补助发放、评优、出国、违纪处理、免试研究生推荐公示等。

12、领导干部任前公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第三章 院务公开的形式

院务公开要根据公开内容的不同,采取不同的形式进行。

1、通过会议形式公开。通过教职工大会、党员大会、学生干部大会、座谈会、专题信息发布会等会议形式公布学院的主要工作;或定期、不定期通过系主任会议、民主党派人士会议通报学院主要工作和改革发展情况,并征求意见和建议。

2、通过办公文件形式公开。

3、通过各专门委员会的形式公开。如通过院务委员会、教学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学位委员会等,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公开。

4、通过院网站形式公开。充分发挥院网站、QQ等现代技术手段在院务公开中的作用,把院务公开与办公自动化工作结合起来,对公开发布的各类文件、通知、通告和各类信息,积极在印发的同时实现同步上网。

5、通过其他形式公开。在学院设置的橱窗、布告栏上定期或不定期地张贴通知、通告、公示、情况通报或通过咨询解答、信息发布会的形式公开。

第四章 实施院务公开的组织机构

院务公开实行院长负总责、主管院长分工负责、办公室承办、工会组织实施、教职工全体参与的领导体制。

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党委书记、副院长、党委副书记为成员的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实施院务公开。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监督检查小组,对院务公开制度的实施情况给予监督。

第五章 院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

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院务公开的工作制度,规范院务公开的程序和办法,确保院务公开健康有序地进行。

1、院务公开的监督检查必须规范运作,并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范围,每年年底对其进行专项考核。

2、每年由教职工大会对院务公开工作进行书面测评,并将测评结果在全院公示。

第五章 附则

  本实施细则由市政与测绘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市政与测绘工程学院                                                            二〇一七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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