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市政与测绘工程学院2019届本科毕业综合训练工作的通知

2018年12月31日 11:14  

各系:

根据我院各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方案要求,毕业综合训练工作安排在最后一学期进行。为切实做好我院2019届毕业生毕业综合训练工作,确保毕业综合训练质量及各项材料符合规范要求,现就2019届毕业综合训练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学校要求成立学院毕业综合训练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黎永索

副组长:袁华斌  唐争气

成  员:熊立伟、王平、汪爱河、向夏楠、黎媛萍

秘  书:张佳佳、陈奕

毕业综合训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和教学基本要求及各专业的不同特点,制定好学院关于毕业综合训练管理办法,并认真安排好此环节的各项工作。

二、各专业认真做好毕业综合训练的前期准备工作,组织指导教师和应届毕业生认真学习学校有关毕业综合训练工作的相关文件,明确毕业综合训练的规范化要求,制订好毕业综合训练教学计划和安排。

三、严格执行指导教师遴选条件,安排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硕士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且工作责任心强的教师做指导工作,助教(硕士研究生除外)不得单独指导毕业综合训练。每位指导教师指导论文人数不超过10名,指导毕业设计人数不超过8名。

四、按专业做好学生选题指南一览表。选题大小适当、难易适中、工作量适度,要体现综合训练的基本要求,且50%以上的选题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完成。选题原则上应是一人一题,各专业每年更新率大于20%。

五、认真组织本科毕业综合训练的开题报告会,组织集体开题,并要求详细记录开题报告会的全过程,严格规范开题管理。

六、指导教师应认真履行职责,及时下发任务书,确定指导方式,指导学生做好选题、调查研究、资料收集、开题报告、文献检索、论文撰写等工作。定期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及所完成的工作质量,及时答疑解惑。毕业设计指导注重过程,各专业要安排好指导时间和地点并报教务办备查,指导教师应及时填写指导记录;毕业论文严格实行三审制(初稿、二稿、定稿),指导教师要如实填写学生论文写作情况、论文修改指导意见,指导次数每周不得少于一次,并对每稿论文进行修改(见原始论文稿),网上指导也应注意保留相应的依据。

七、指导教师要严格按学校修订的毕业综合训练撰写规范和工作流程执行,严把毕业综合训练质量关。凡做毕业论文的专业须在答辩前3周完成毕业论文诚信检测工作,毕业论文不得抄袭,一经发现,取消其毕业综合训练成绩,并对指导教师予以通报批评。

八、毕业综合训练答辩时间定为第15周,公开答辩必须邀请校外专家参加。答辩结束后,学院按5%的名额评选推荐校级优秀毕业综合训练。

九、加强对毕业综合训练质量的监控,成立毕业综合训练领导小组督查毕业综合训练工作,并对毕业综合训练的选题进行全面审查或抽查,组织中期检查和末期检查。

十、加强对在校外完成毕业综合训练学生的管理,凡申请在校外做毕业综合训练的学生,必须履行审批程序,即本人书面申请,学院领导批准,教务处领导签字,最后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未办理手续,一律不予承认成绩。

十一、单独或合著(第一作者)的论文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了的学生,成绩评定建议等级:一般刊物认定为“中”或“良”,核心刊物认定为“优秀”。

十二、加强对毕业综合训练档案管理,建立毕业综合训练档案专柜,按规定要求整理资料并建档。

特此通知。

                

市政与测绘工程学院

     二○一八年十二月十一日


上一条:市政与测绘工程学院2019届本科毕业综合训练工作计划 下一条:市政与测绘工程学院2018年度教学工作总结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