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组织落实《益阳市中心城区存量违法建筑处置实施意见》的通知

2018年10月15日 16:44  

校属各单位:  

接益阳市整治违法建设“铁锤行动”领导小组最新通知,现将组织落实《益阳市中心城区存量违法建筑处置实施意见》(益政办发﹝2018﹞19号)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望各部门单位遵照执行

一、请各单位在10月26日前再次组织全体教职工专题学习《益阳市中心城区存量违法建筑处置实施意见》,认真领会《实施意见》的实质内容。  

二、进一步组织全体教职工对“零违建”报告制度落实情况开展一次“回头看”,特别是对《党员干部违法建设自查登记表》填报情况的真实性本人予以再次确认,如有出入请自行下载《党员干部违法建设自查登记表》于10月31日前交基建与后勤管理处办公室(二办404)。

三、市里提出,对隐瞒、遗漏、拖延不报或不按要求办理的个人,一经查实,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根据情节轻重进行处理;构成违纪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党员干部不按照承诺规定时限拆除违法建设,或有干预强制拆除行为的,按党纪政纪给予纪律处分。

四、2018年11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对在规定期限内未自行拆除的,政府相关部门将依法强制拆除。

特此通知。

 

1.《益阳市中心城区存量违法建筑处置实施意见》

2.《益阳市整治违法建设“铁锤行动”方案》

3.《党员干部违法建设自查登记表》

 

                          湖南城市学院综治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10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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