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湖南城市学院预算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制度的要求,按照2017年11月17日党委会决议,现将2018年度财务预算编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算编制的总体思路和原则
2018年度预算编制将继续深化、巩固2017年度预算管理改革成果,确保教学基本运行,确保学校核心指标实现,确保教职工待遇按计划增加。
1.收入预算编制原则:遵循全面归口原则,归口学校统一管理的所有收入都必须纳入学校预算;
2.支出预算编制原则:继续坚持“紧运行、保重点、促发展、重绩效”的原则。
二、预算编制流程和要求
1.预算申报流程
学校各单位在分管(联系)校领导的组织下,根据本单位下一年度的工作任务与实际情况,按照规定的填报格式,提出科学、合理、准确的2018年度预算申请(含部门收入预算),经分管校领导审批同意后,按预算归口管理原则报送计划财务处。预算申报时应遵循如下要求:
(1)预算归口申报要求。教学科研平台经费、教学科研行政仪器设备购置费、专项维修经费等项目,需求单位原则上向相关归口管理部门申报,由归口管理部门汇总审核,并报主管校领导审批后报计划财务处。
(2)预算申报合规性、前瞻性要求。为了使预算经费管理部门在申报预算、使用预算时,做到“事前有规划、开支有计划”,同时,为对接未来财务信息化建设的需求,2018年度预算申报、预算编制时,所有的预算项目要求明细到具体经济科目。
(3)预算数据真实性、可靠性要求。各单位按要求填报学校统一的预算申报表,并拿出详细的测算依据。各项数据要准确、可靠,需附相关佐证材料的必须一同上报,确保预算的真实性、完整性。
(4)预算申报时效性要求。在预算编制时,相关单位要充分考虑项目启动与资金支付的时效性,严格按照实际资金支付的时间安排预算。凡以前年度已发生未支付项目,需经过相关程序审批同意后,纳入2018年度预算申报;凡在2018年发生,2018年不需支付或部分支付的项目,原则上只将需要支付的部分纳入2018年预算。
(5)预算绩效目标要求。预算编制时,经费使用单位填报《项目预算申报明细表》(附表2),对项目主要内容(测算依据),特别是项目绩效目标做出详细、合理、科学的说明。
2.预算草案编制流程
计划财务处根据学校年度预算原则、事业发展规划、本年度财力预测情况,对各单位预算申报进行测算、分析、核查,与相关单位沟通、协商,并征求各分管校领导意见后,汇总编制学校2018年度预算草案。
3.预算审核与公示流程
2018年度预算草案经学校相关会议审议后下达,其资金用途和绩效目标,由学校财务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示;具体资金使用部门要在单位内部,以“院务公开”或“处务公开”等形式予以公布和说明,加强公共监督力度。
三、预算具体编制办法
(一)收入预算编制办法
1.财政拨款收入、学杂费收入编制办法:由计划财务处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实际学生人数和学校预计招生规划测算编制。
2.科研事业收入、产业上交收入、资产出租收入、校友捐赠收入、艺术考试招生收入编制办法:分别由科研处、产业管理与社会服务中心、资产处、校友联络办公室、招生就业处等单位,根据学校相关要求,按照实际情况测算编制,并填报《2018年度收入预算申报明细表》(附表1)交计划财务处汇总审核。
2.学校其他收入、部门创收收入编制办法: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测算编制,并填报(附表1)交报计划财务处汇总审核。
(二)支出预算编制办法
1.日常经费预算编制:学校财务直接根据各单位教职工人数(职务情况)、学生人数,采用基数加定额的方式进行计算。
2.公用经费预算编制:学校公用经费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要求,提足奖助学金、价格平抑基金、学生“三助经费”等,严格控制水电费预算。
3.运行经费预算编制:各单位依据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自身工作职责与实际需求,填报《2018年度专项项目预算申报明细表》(附表2)和《2018年度部门专项经费预算申报汇总表》(附表3)。经2017年预算改革,编制的“运行经费”保持相对固定,2018年原则上不得增设新的“运行经费”项目。
4.发展经费预算编制:各职能归口管理部门要根据学校近期工作安排与“十三五发展规划”,收集需求信息,经学校相关程序进行论证和审批后,按项目轻重缓急建立相关的“发展经费”备选项目库,并根据学校年度发展规划和资金规模填报附表2、附表3。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基建与后勤管理处等职能部门还需按照要求填报相关特设表格(另表发放)。今后没有进入备选项目库的临时性项目,原则上不得安排“发展经费”预算。
四、预算管理的要求
1.强化预算执行进度的考核,增强各部门预算刚性执行意识。学校将定期统计、公示各部门预算执行进度,并对其预算启动情况和资金使用进度进行考核;各职能部门必须按进度启动和完成项目建设,确因预算文件下达较晚等客观原因,无法在年度内完成的项目,经按程序审批后,可在2018年度继续安排预算,不得在2017年底突击报账,确保资金支付进度和项目建设高质量完成。
2.进一步强化预算执行刚性,建立健全政策性、突发性事件(无年初预算)预算申报审批机制。要求所有的无预算项目启动前,必须以书面报告的形式通过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没有通过规定程序批准的项目,原则上不纳入每年10月份的预算调整,杜绝无预算启动项目的现象。
3.加强预算绩效考核。2018年初,“发展经费”预算使用部门对照经批准的项目绩效目标,以书面形式将2017年度“发展经费”使用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汇报,经计划财务处汇总后,报校长办公会、党委会审议。
4.预算申报表及相关佐证材料的纸质文档(加盖部门公章)12月15日前交计划财务处综合计划科,电子文档请发邮箱389319130@QQ.COM。预算申报表样可到计划财务处网站下载。
联 系 人:阳昊(综合计划科228室)
联系电话:6353158 13487379376
附件:1.2018年度收入预算申报明细表
2.2018年度专项项目预算申报明细表
3.2018年度部门专项经费预算申报汇总表(通用)
湖南城市学院
2017年11月29日
附件1:
2018年度收入预算申报明细表
部门名称(公章): 单位:万元
收入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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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新增 |
□是 □否 |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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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申报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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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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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主要来源(测算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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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签字) 分管(联系)校领导(签字) |
部门负责人(党政联签) 部门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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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每一类收入需单独填报,若部门存在多种类型收入时,请用多张表格分别编
报,务必全面。
2.“是否新增”:若2017年度有该项收入,请选“否”。
3.有进校经费的,请提供相关佐证文件。
附件2:
2018年度专项项目预算申报明细表
部门名称(公章): 单位:万元
部门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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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新增 |
□是 □否 |
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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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申报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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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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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要内容(测算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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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使用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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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绩效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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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签字) 分管(联系)校领导(签字) |
部门负责人(党政联签) 部门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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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每个项目需单独填报,若部门存在多个专项项目,请用多张表格分别编报。
2.“其他支出”不能超过项目总额的10%。
3.“是否新增”:若2017年度预算有该项目,请选“否”。
4.若部门存在多个专项项目,请按轻重缓急在“项目序号”进行排序。
5.大型维修、基建项目请另附项目申报材料。
6.2018年度学校全部专项项目实行绩效考核,请在“项目绩效目标”栏目填报如下内容:
项目要求达到的目的,实施后要完成的目标,或项目实施后要求取得的成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