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势大学生如何保护自己

2014年12月08日 09:44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期间,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联合5所北京高校学生会开展了大学生消费维权状况调查。调查显示,大学生消费权益受到侵害后,在与侵权方协商不能解决的情况下,选择到维权机构投诉和借助媒体力量的学生占38.12%35.52%,不采取任何方式的学生占25%

    ■现象:粉饰岗位陷阱诱惑大学生

    “我是应聘经理助理,为什么变成业务员了呢?”这是现在大学生在求职过程中经常遭遇到的。经常在人才市场看到招聘经理助理的信息,月薪1800元,对工作经验没什么要求,唯一要求是大专以上学历。

    报名后被告知,无需面试3天后直接接受培训。当赶到培训现场时,发现前来培训的有二三十人。再三询问下,才知道经理助理变成了业务员,主要销售保险和保健品,工资待遇是一个月800元。

    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笔者,这就是典型的“粉饰岗位”陷阱。招聘单位因担心招不来业务员、推销员、代理员等,就把职位美化成“某部经理”或助理等,以此来诱惑求职者。“在当前的就业形势下,毕业生千万不要相信在工作初期就很容易获得高收入。”

    ■专家建议:增强维权意识,大学生更应身体力行

    发现许多同学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消费者协会缺乏一定的了解,专家呼吁加强大学生对消费者协会的认识,通过社会舆论等灵活多样的方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发生消费纠纷可拨打工商管理部门监督投诉热线12135

    针对调查反映出的现象,也有专家对保护大学生消费权益提出建议,其中包括加大对大学生消费维权投诉举报的处理力度;加大打假扶优、促进市场经济秩序规范;通过外部监督畅通大学生维权渠道;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大学生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扩大维权组织的社会影响等。

    “大学生需要补上《劳动法》这门课!”业内人士呼吁,将劳动法作为大学生求职必修课,“不然,一个连实习、见习和正式签约合同都分不清楚的学生,就不可能成为‘职业人’。”

    ■大学生维权小贴士

    大学生在购物时不可轻信广告。购物前一定要有所准备,搜集有关信息。对不了解的商品,千万不要匆忙购买。货比三家,多走多看,做到心中有数,同时还要考虑选择服务有保障的商家。

    选购商品时一定要认真仔细阅读说明书,注意商品有无品名、厂名、厂址、规格、型号、生产批号、出厂日期、检验合格证等等。弄不懂的地方一定要向营业员问清楚,如营业员也不知道的,先别购买,弄清后再考虑。

    购物一定要索取购物票据(票据上一定要写清所购商品的名称、型号、价格、购物日期、商店地址字号)、保修单等,并妥善保存。以免万一商品有质量问题索赔时因无凭证而使纠纷难解决。向商家进行索赔要在国家规定的“三包”期内,并要凭发票、保修单等凭证。

    在权益受损时,大学生要冷静对待,既不要忍让,也不要意气用事,应该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的消费权益。纠纷协商不成时,应及时向消协或有关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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