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与测绘工程学院宿管违纪处理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学生宿舍管理制度,维护学生正常生活秩序,保障学生安全,加强对学生行为的引导和管理,根据《湖南城市学院学生公寓管理规定》、《湖南城市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定本制度。
普通违纪:(未叠被子、睡懒觉、劳卫检查中普通违纪扣分等):一次违纪者,进行写检讨处罚,并纳入个人违纪;累计两次者,辅导员将进行谈话,并纳入个人违纪;累计三次者,将直接通知违纪同学家长,并纳入个人违纪。
严重违纪:(使用违规电器、男女串寝、晚归未归、养宠物、经商等):一次违纪者,辅导员谈话、院内通报批评、写检讨处罚并纳入个人违纪;累计两次违纪者,院内警告处分、写检讨处罚并纳入个人违纪;累计三次违纪者,院内以严重警告处分并通知家长、写检讨处罚并纳入个人违纪。
备注: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将严格落实实行。
市政与测绘工程学院
2017.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