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迎七一”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

2018年06月25日 11:46  

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7周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引导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新担当、展现新作为,各级党组织要按照“庄重热烈、务实节俭、突出实效”的原则,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开展好“迎七一”主题党日活动。现结合我校实际,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8年6月28日。

二、参加对象

组织全体党员参加,可邀请入党积极分子、团员青年、群众代表参加。

三、主要内容和方式

1.各支部要围绕庆祝党的生日,通过组织党员阅读党史书籍、观看红色影片、参观红色基地、讲党课等方式,开展一次以重温党的光辉历史、牢记党的初心使命为主题的党日活动,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带头参加所在支部或所联系单位党组织主题党日活动,带头给基层党员讲党课,进一步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增强党员的归属感、使命感和荣誉感。

2.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各支部要根据《关于在“七一”期间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组织生活会,引导党员重点围绕信念是否坚定、宗旨是否牢固、初心是否缺失、使命感是否强、担当是否有力五个方面,围绕“三对标,三检查”,深入查摆和解决突出问题,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强化党的观念,增强党性修养,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更好地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服务学校发展大局。

四、工作要求

1.本次主题党日活动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开展,各二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组织开展好活动。

2.党员校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所在支部主题党日活动。

3.活动资料要及时上传到“红星云”平台,并通过报纸、网络等平台加大活动的宣传报道力度。

4.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要将主题党日活动开展的基本情况(含召开组织生活会情况)和《专题组织生活会有关情况统计表》于7月6日前上报组织部。联系人:刘淑莉,邮箱:526476122@QQ.com,电话号码6111825。

党委组织部

2018年6月22日

上一条:提高廉洁意识 认真开展“三对标、三检查”活动 下一条:关于转发《关于参加全省党内法规学习竞赛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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