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发[2023]5号——关于规范科研论文署名的规定

2023年07月20日 09:42  

为营造诚信科研的良好环境,杜绝科研论文不规范署名现象, 按照上级文件精神,经讨论研究,对非独立作者科研论文署名规定如下:

第一、所有非独立作者科研论文发表,应依据科研贡献率大小排序署名,不得违背贡献率违规署名。

第二、 非独立作者科研论文署名实施申请备案制。论文发表 前需向所在部门及学院提交多人科研成果署名的审批申请(附能 够证明科研成果贡献率排序的材料),部门及学院应严格审查申 请材料,并对申请进行审理批示,每月底将审批材料汇总报科研处备案。

第三、非独立作者科研论文多人署名未按要求向学院申请报 批,或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或材料不能有效证明署名贡献率者, 学校不予认定成果。署名不实,出现学术不端者,按相关文件严肃处理。

第四、 多人署名成果,当第一作者与第一通讯作者不为同一 单位者,如外单位已对成果进行认定并给予了科研工作量奖励,本单位科研人员不得再申请认定成果及申请科研工作量。以骗取 奖励为目的多单位认领成果及申请科研工作量者按学术不端处理。 

科研处发[2023]  5 号——关于规范科研成果署名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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