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湖南省2020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校级推报工作的通知

2021年08月30日 14:39  

关于开展湖南省2020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

奖学金校级推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主题,大力加强新时代青年爱国主义教育,进一步在当代大学生群体中选树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身边榜样,鼓励新时代青年以青春之我践行自强精神,按照团中央、团省委有关要求,现在我校开展湖南省2020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推报方式

本次推报工作严格按照团中央、团省委评选条件进行(详见附件1),各学院团组织应充分重视、广泛宣传,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推报工作。

二、工作安排

(一)院级推报阶段(即日起至9月10日)

1.学院推报

各学院团委负责组织开展本院推报工作,择优推荐“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各学院可择优推报1名候选人,所有候选人相关材料须汇总后报送至校团委,报送的材料包括:报名表(附件2)、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3)、公示无异议材料、家庭情况说明表(没有可不提交)、志愿服务时长证明材料、相关宣传材料等,汇总表、公示材料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须加盖学院团委公章,报名表暂不盖章。

电子版材料须于9月10日前将文件打包压缩报送至校团委邮箱,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纸质版材料须于9月10日前交至校团委办公室;

2.进行公示

各学院推报的候选人须在院内网站、学院团属新媒体平台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同时需确保公示的有效性和广泛性。

(二)校级推报阶段(9月10日至9月17日)

校团委将严格按照团中央、团省委要求,从各学院推报的候

选人中差额遴选出“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和标兵候选 人(我校推荐名额2人),经专家审议并公示后,上报团省委。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13203699669 

邮箱:hncytw@163.com

地址:湖南城市学院二办公楼(新食堂)五楼团委办公室

 

                               共青团湖南城市学院委员会

                                     2021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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