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困难党员党内关怀帮扶工作的通知

2017年06月19日 10:27  

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党内关怀、帮扶工作,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切实体现党组织对生活困难党员的关心与爱护,根据工作安排,学校于2017年“七·一”前后开展困难党员党内关怀帮扶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帮扶对象

党内关怀帮扶对象必须是党组织关系在湖南城市学院党委,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中共党员:

  ⒈教工党员本人或学生党员个人或学生党员家庭因大病、遭受严重意外事故等情况导致生活困难的。

  ⒉教工党员本人因配偶、子女遭受重大疾病或突发性事故等情况导致生活困难的。

二、工作安排

⒈摸底排查。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部根据“生活特困党员党内关怀帮扶补助”申报条件,做好摸底排查工作,详细掌握本单位困难党员的具体情况。

⒉确定党内关怀帮扶对象。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部要根据摸底排查情况,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要求,确定关怀帮扶对象。

⒊开展党内关怀帮扶活动。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部应使用一定比例的党支部活动经费开展关怀帮扶活动,在今年“七·一”前后对生活困难党员走访帮扶。

⒋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部原则上推荐学校党委关怀帮扶对象人选不超过2人,二级学院党组织要优先考虑生活困难的学生党员,没有困难对象的可不申报。党委组织部根据申报情况,确定帮扶对象。

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部将推荐人选的党内关怀帮扶申请表(见附件,申请关怀帮扶方式填写为生活特困补助)于6月22日前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办公楼419室,纸质材料加盖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公章,电子表格发至邮箱:zzb6353100@163.com)。

附件一:中共湖南城市学院委员会党内关怀帮扶申请表(学生党员)

附件二:中共湖南城市学院委员会党内关怀帮扶申请表(教工党员)

 

 

           中共湖南城市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7年6月16日
附件一:

中共湖南城市学院委员会党内关怀帮扶申请表

(学生党员用)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所在学院


班级学号


所学专业


入党时间


联系方式


申请关怀

帮扶方式


现实

表现

情况


困难

情况

说明

 

 

 

 

 

本人签名:             

        

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意见

 

 

 

   

(盖章) 

学校党委组织部审核  

 

 

 

   

(盖章) 

学校党委审批意见

 

 

   

(盖章)











备注:纸质表和电子版各1份,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办公楼419室,zzb6353100@163.com)。


附件二:

中共湖南城市学院委员会党内关怀帮扶申请表

(教工党员用)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所在部门


职称或职务


入党时间


联系方式


申请关怀

帮扶方式



现实

表现

情况



困难

情况

说明

 

 

 

 

 

本人签名:             

        


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意见

 

 

 

   

(盖章) 

学校党委组织部审核  

 

 

 

   

(盖章) 


学校党委审批意见

 

 

   

(盖章)














备注:纸质表和电子版各1份,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办公楼419室,zzb635310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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