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防范和严肃查处学生参与网络非法借贷行为的通知

2016年04月16日 08:19  

全校教职工、各位同学:

近年以来,“诺友速贷”、“趣分期”、“爱学贷”“借贷宝”等网络借贷平台在校园内大肆宣传,以“借钱不怕坑,还款不用愁”、“零门槛,无抵押”,“提前消费,提高生活品质”等宣传口号吸引在校生透支信用、提前消费。部分同学以勤工助学为名义充当宣传人员,“加盟”信贷平台充当代理角色,劝说同学贷款;甚至有学生集资参与到网络借贷平台运作当中试图赚取利息差价。然而截至2016年3月,我校不仅没有同学从网络借贷平台中获得利润,反而有多名同学因为无法按期还款陷入危机,已有多名在校学生因此被迫辍学躲债,多名同学精神压力过大出现心理问题,甚至将家庭拖入债务纠纷;集资、“加盟”同学或因网站突然关闭血本无归,或因借贷导致同学关系紧张。鉴于此,为切实保障同学们人身财产全及身心健康,经学校研究,就学生参与网络借贷行为做如下要求:

1.全体在校同学应提高认识,树立理性消费观念,自觉远离网络借贷行为,尤其不要投入资金参与其中,规避风险;

2.凡组织、发动、引诱同学参与网络借贷行为的,按照《湖南城市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第二十条,以“扰乱学校公共秩序”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对造成严重后果和屡教不改者予以开除学籍处分;

3.全体同学务必保护好个人身份信息,以防被不法分子利用并通过网络借贷平台借款;

4.为摸清我校学生参与网络非法借贷情况,现向全校摸底,请各二级学院在4月29日前,以班级为单位摸清在网络借贷平台借款同学的情况。凡“加盟”或投资借贷平台的同学,须在4月29日前主动向学院报告,以班级为单位将相关人员姓名、金额、性质(借款、贷出款)造册上报,不得隐瞒,主动报告者从轻处理。学生处、二级学院将指导帮助学生妥善处理好借贷问题,保护学生正当权益。

5.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学工部、保卫处、二级学院全天接受相关信息举报,一经查实,将对违纪当事人从严从重处理,欢迎广大同学积极举报组织发动、引诱骗取同学参与网络借贷行为者。

举报电话:学生工作部:6353118;保卫处:6353133

二级学院联系人:各年级辅导员

学生工作部(处) 保卫处

2016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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