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34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通知

2019年03月30日 10:06  

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部,各分党校:

为进一步加强党校工作,规范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根据《中共湖南城市学院委员会组织部(党校)2019年工作要点》要求,现就办好我校第34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本期培训班于4月上旬开班、515日前结束,采取学校党校统筹、各分党校承办的方式进行。具体培训时间由各分党校安排。

二、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为已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且被支部委员会(支部大会)研究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职工和在校学生。培训人数由各分党校根据年度计划确定,报学校党校备案。教职工培训对象由所属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部推荐报学校党校批准后参加培训。

三、培训内容

把认真学习《党章》、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培训的重要内容,,以《新时代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教程》作为主要教学参考用书,采取集中授课、观看教育片、实践教学等方式进行。主要内容如下:

1.党的基本理论,包括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方略;

3.党员历史和优良传统、作风;

4.党章党规党纪;

5.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6.时政热点;

7.观看历史文献纪录片《筑梦中国》;

8.党性教育与党性锻炼

四、工作要求

⒈严把报名关。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部和分党校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好本次培训工作,认真做好学员的选送和培训教育工作。在培训开班前将课程表、学员花名册(电子文档发送到zzb6353100@163.com,纸质材料加盖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部印章)报学校党校审核备案,并领取培训教材。

⒉确保教学质量。本期培训班总学时不得少于18学时,其中理论教学(含电化教育)不得少于16学时,实践课程2学时。

培训期间,各分党校(各班)应指定专人做好学员的管理工作。凡无故缺席培训达到1次或请事假病假缺席培训累计达到2次者,取消参加本期结业考试资格,须重新参加培训;请人代课者取消培训资格,并通报批评。

每位学员在培训期间以“入党干什么”为主题,结合学习体会,撰写1篇学习心得,由各分党校审核并存档。

学校党校将随机抽查上课情况,如上课时间、教室有变动,请及时上报。

⒊组织好结业考试。培训结束后,学校党校统一组织考试和阅卷。学员总评成绩由结业考试成绩(占70%)和平时成绩(占30%,主要指课堂考勤及综合表现情况)两部分构成,总评成绩60分以上且结业考试卷面成绩60分以上者方可结业。同时,各分党校结合学员成绩及学习期间的表现,按照学员人数的10%比例推荐优秀学员。

4.做好材料归档工作。各分党校要指定专人负责,及时将本期培训资料(包括课程表、学员花名册、考勤登记表、成绩登记册、工作总结等)(加盖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部印章)整理归档,装订成册,68日前报学校党校,分党校存档一份,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结业登记表装订后由各分党校存档份。同时,把学习心得、结业证书复印件、优秀学员证书复印件等及时放进入党积极分子档案中。

34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表格在党务工作系统QQ群下载。

附件1:党校教师可承担课程一览表

联系人:杨姹  联系电话:6353100

 

              中共湖南城市学院委员会党校

                                     2019329

上一条:市政与测绘工程学院学生党支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学习活动 下一条:市政与测绘工程学院党委理论中心组第三次集中学习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