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部,各分党校:
为进一步加强党校工作,规范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根据《中共湖南城市学院委员会组织部(党校)2018年工作要点》要求,现就办好我校第33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本期培训班于10月下旬开班、11月30日前结束,采取学校党校统筹、各分党校承办的方式进行。具体培训时间由各分党校安排。
二、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为已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且被支部委员会(支部大会)研究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职工和在校学生。培训人数由各分党校根据年度计划确定,报学校党校备案。教职工培训对象由所属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部推荐报学校党校批准后参加培训。
三、培训内容
把认真学习《党章》、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培训的重要内容,,以《新时代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教程》作为主要教学参考用书,采取集中授课、观看教育片、讨论交流等方式进行。主要内容如下:
⒈党的性质和根本宗旨;
⒉党的指导思想;
⒊党员标准和入党程序;
⒋党的组织原则和纪律;
⒌端正入党动机,以实际行动争取入党;
⒍观看历史文献纪录片《筑梦中国》;
⒎党章;
⒏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
9.分组讨论。(主题:“入党为什么,为党干什么”。需提交开展讨论情况材料的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
四、工作要求
⒈严把报名关。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部和分党校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好本次培训工作,认真做好学员的选送和培训教育工作。在培训开班前将课程表、学员花名册(电子文档发送到zzb6353100@163.com,纸质材料加盖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部印章)报学校党校审核备案,并领取培训教材。
⒉确保教学质量。本期培训班总学时不得少于18学时,其中理论教学(含电化教育)不得少于16学时,分组讨论不少于2学时(每组不超过30人)。
培训期间,各分党校(各班)应指定专人做好学员的管理工作。凡无故缺席培训达到1次或请事假病假缺席培训累计达到2次者,取消参加本期结业考试资格,须重新参加培训;请人代课者取消培训资格,并通报批评。
每位学员在培训期间至少撰写1篇学习心得,由各分党校审核并存档。
学校党校将随机抽查上课情况,如上课时间、教室有变动,请及时上报。
⒊组织好结业考试。培训结束后,学校党校统一组织考试和阅卷。学员总评成绩由结业考试成绩(占70%)和平时成绩(占30%,主要指课堂考勤及综合表现情况)两部分构成,总评成绩60分以上且结业考试卷面成绩60分以上者方可结业。同时,各分党校结合学员成绩及学习期间的表现,按照学员人数的10%比例推荐优秀学员。
4.做好材料归档工作。各分党校要指定专人负责,及时将本期培训资料(包括课程表、学员花名册、考勤登记表、成绩登记册、工作总结等)(加盖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部印章)整理归档,装订成册,12月8日前报学校党校,分党校存档一份,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结业登记表装订后由各分党校存档份。同时,把学习心得、结业证书复印件、优秀学员证书复印件等及时放进入党积极分子档案中。
第33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表格在党务工作系统QQ群下载。
附件1:党校教师可承担课程一览表
联系人:杨姹 联系电话:6111825
中共湖南城市学院委员会党校
2018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