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学校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支部主题党日 的实施办法》等三个推进“两学一做” 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文件的通知

2017年05月30日 09:44  

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

根据湘教工委通﹝2017﹞27号文件要求制定的《关于全面推行支部主题党日的实施办法》、《关于开展党支部“三会一课”纪实管理的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支部书记“双述双评”工作的实施办法》等三个文件经5月25日学校党委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湖南城市学院委员会

2017年5月26日

 

 

关于全面推行支部主题党日的实施办法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严肃党内政

治生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个党支部和每名党员,根据湘教工委通201727号文件精神,现就在全校推行支部主题党日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固定党日时间

   原则上每月第四周星期二作为主题党日时间, 党支部结合实际,组织党员集中开展活动。党支部党员人数较多的,可以以党小组为单位进行。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应对所辖党支部主题党日时间作出统筹安排。

    二、明确参与对象

    支部主题党日参与对象为本支部所有党员。党员领导干部

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年老体弱、行动

不便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同意,可以不参加。流动党员应积极

主动参加。根据支部主题党日内容,可以邀请入党积极分子、

团员青年、群众代表参加。

    三、合理确定主题和内容

    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要紧扣“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贴近党

员思想工作生活实际,与“三会一课”紧密结合,主要围绕以

下内容开展活动:

    组织学习讨论。深入学习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党史国史、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及时传达中央精神、省委、省委教育工委和学校党委要求,定期开展学习讨论,帮助党员武装头脑、指导实践。

    开展党性分析。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

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制度,组织引导党员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

评,深入查找突出问题,认真进行党性分析,明确努力方向和

整改措施。

    民主议事决策。研究决策党支部年度工作、阶段性任务、自身建设等重大事项,严格落实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定期公开决策过程和结果,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服务党员群众。组织党员开展志愿服务、公开承诺、走访

慰问、结对帮扶、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等活动,为群众办实事

做好事。落实党内关怀帮扶制度,帮助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

解决生产生活方面的实际困难。

    集中交纳党费。党员应在党日活动时按规定交纳党费,本

人因故不能参加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交。党支部对党费收缴使

用情况每半年公示1次。

    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运用红色资源、警示教育基地、扶贫联

系点和网络平台,通过诵读党章、重温入党誓词、参观革命纪

念地、接受廉政教育、开设网络党课等,不断丰富主题党日的

内容和形式。

四、强化组织领导

    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是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举措,学校将建立健全督查、通报、考核制度,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党委组织部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加强具体工作指导,督促各级党组织扎实开展。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党支部要制定年度计划,建立专门台账,加强日常管理,二级单位党委委员、总支委员每人至少要联系指导1个党支部。党支部要切实抓好组织实施和纪实管理,主题党日开展情况至少每半年向上一级党组织报备1次。

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要把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情况列入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搞形式走过场、敷衍了事的党组织,要严肃批评,责令整改;对不负责任、工作不力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诫勉谈话。党员参加支部主题党日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和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无正当理由一年内连续3次或累计6次不参加的,应评定为不合格党员。

 

 

 

 

 

 

 

 

关于开展党支部“三会一课”纪实管理的实施办法

   

为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确保组织生活在基层更加

经常、认真、严肃,根据湘教工委通﹝2017﹞27号文件精神,现就开展党支部“三会一课”纪实管理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三会一课”的基本要求

    党支部要组织党员按期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主要内容是: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决议指示、发展党员、进行党内选举、表彰和处分处置党员、听取支部工作报告、讨论和决定其他重大问题。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主要内容是:研究提出落实上级党组织部署任务和支部党员大会决定的具体措施,确定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事项,讨论处理支部日常工作。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主要内容是:组织党员学习,讨论党务工作事项,研究执行支部决定和工作任务的具体办法。党课至少每半年1次。主要内容是:学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开展党的知识、国际国内形势和时事热点教育等。

   “三会一课”要以“两学一做”为基本内容,突出政治教育,突出党性锻炼,贯彻问题导向,做到主题鲜明、形式多样、氛围庄重,防止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要依托网络平台、新媒体资源、红色教育和党性锻炼基地,创新“三会一课”的具体方式,探索开展开放式组织生活。要坚持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推动支部书记、先进典型、专家学者、普通党员上党课。党课内容要贴近党员思想工作生活实际,增强吸引力和感染力,防止照本宣科。

    二、“三会一课”的纪实措施

    “三会一课”纪实工作由党支部具体负责,一般应采取以

下主要措施:

    制定年度计划。年初,党支部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总体安排

部署,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三会一课”年度计划,报上

一级党组织备案,并向支部全体党员公布。

    规范记录内容。按照准确、完整、清晰的要求,如实记录“三会一课”的时间、地点、主题、参会情况和详细内容,及时整理归档,妥善保管备查。记录本由党委组织部统一编印下发,党支部明确专人(一般为组织委员)负责记录。

    定期报告情况。党支部开展“三会一课”情况每半年向上一级党组织报告1次。涉及重点议题、重要事项和重大决议的,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及时上报有关情况。

    党支部要探索利用互联网、党员微信群、党务APP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通过视频、音频、图片和电子文档等形式,对“三会一课”进行全程记实、痕迹化管理。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对每个党支部要明确专人联系,对其开展“三会一课”从严指导把关。涉及发展党员、党内选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及处置不合格党员等重大事项时,视情派人列席指导。

    三、强化“三会一课”的监督检查

    各级党组织要把“三会一课”纪实管理作为严格组织生活的基础工作,高度重视,认真实施,抓常抓细抓长。组织部要切实履行职责,采取随机抽查、个别访谈、定期调阅等方式,加强督促检查。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要建立管理台账,每季度要对所属党支部开展1次抽查,每年要全部检查一遍。

    要把“三会一课”纪实管理执行情况纳入党支部书记“双

述双评”内容,作为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依据。要强

化监督问责,对“三会一课”开展不经常、不认真、不严肃的,

要批评指正;情况严重的,要采取整顿等措施,进行组织处理。

 

 

 

 

 

 

 

 

 

 

 

 

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支部书记“双述双评”工作的实施办法

   

为更好地促进基层党组织书记履职尽责,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在基层落实,根据湘教工委通﹝2017﹞27号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规范党支部书记“双述双评”工作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述评对象

    “双述双评”是指党支部书记定期分别向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和支部党员大会进行述职并接受评议。述评对象为全校所有党支部书记。

    二、述评内容

    “双述双评”的重点是党支部书记个人履行职责情况,主要应包括以下内容:

    贯彻执行党组织决策部署情况。主要包括传达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执行上级决议、指示情况;落实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事项情况。

    加强支部建设情况。主要包括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情况;探索推行基层党组织“五化”建设情况; 落实“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情况;抓发展党员和党员日常教育管理情况。

    完成重点任务情况。主要包括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维护和谐稳定等方面工作的情况;立足岗位完成本职工作情况;落实上级交办的具体任务情况。

    联系服务群众情况。主要包括倾听党员群众意见情况;深

入联系群众,为群众排忧解难情况;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情况。

    康洁自律情况。主要包括带头遵守党章党纪党规情况;落

实“一岗双责”,抓支部班子成员和党员廉洁建设情况。

    三、方法步骤

    “双述双评”工作每年开展一次,一般在年底前完成,由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具体组织实施,与民主评议党员和年度考核工作结合进行。基本步骤是:

    述评准备。党支部书记认真对照职责要求,围绕述评内容撰写述职报告,并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报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审核。

    向支部党员大会述职。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书记进行述职,接受党员评议。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应派人到会指导。

    向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述职。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召开述职评议会,党支部书记集中进行述职,由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负责同志点评,接受参会人员评议。

    评定等次。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根据述评情况,结合日常管理考核,对党支部书记按照“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4个等次进行综合评定。评议结果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对被评定为优秀等次的,以适当方式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被评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要进行提醒谈话,责令限期整改;对被评定为不称

职等次或连续两年被评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作出组织处理。

    四、组织领导

    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要将党支部书记“双述双评”工作作为加强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的有力抓手,高度重视,精心谋划,统筹推进。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抓好组织实施。组织部要加强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确保“双述双评”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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