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与测绘工程学院学生党支部工作细则

2012年06月21日 11:46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院党的建设,使我院学生党支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充分发挥学生党支部在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党支部应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员先锋模范作用,调动我院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努力营造良好的学风、班风、院风。

第三条党支部在湖南城市学院党委和市政与测绘工程学院党总支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四条协助各行政班级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并对包括行政班级负责人在内的每个学生党员进行监督。

第二章 党支部的组织设置

第五条正式党员3─6人的,设立党支部;党员在7人以上的,设党的支部委员会。党员人数较多的支部,可划分若干党小组。

第六条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候选人名单由支委会和选举人充分酝酿讨论,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确定的委员候选人应征得市政与测绘工程学院党总支原则同意后方可提交党员大会选举,选出的支部委员会须经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七条支部委员会的组成以3到5人为宜。一般应设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 第八条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任期届满应按期换届选举。如需延期或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延期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

第九条支委会应由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党性强、作风正、热爱党的有工作经验、有组织领导能力的正式党员组成。

第三章 党支部的主要职责和任务

第十条党支部是教育、管理、监督党员的直接组织者和实施者,是党联院群众的基本纽带,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

第十一条党支部要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工作,基本任务是:

一 、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协助院部完成本部门所担负的任务。

二、对党员进行监督教育和管理,定期召开党组织生活会,向党员布置工作任务,并检查执行情况。

三、协助行政领导做好我院的精神文明建设。

四、培养、教育入党枳极分子,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五、做好党费的收缴工作。

六、配合学校和院部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七、认真听取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建议,并及时向上层党组织反映;协助各行政负责人解决同学们在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八、引领本院各行政班级,协作他们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第四章 党支部的制度建设

一、学生党支部会议制度。为严格管理制度,提高会议效率,增强学生党员队伍的凝聚力,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在全院学生中的先锋模范作用,经学生支部大会讨论通过,特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时间: 每次召开会议前三天由支委会以书面形式或口头形式通知。

(二)会议地点:每次召开会议前三天由支委会以书面形式或口头形式通知。

(三)参会人员:学生党支部全体成员。开会期间其他人员未经批准禁止入内。

(四)会议准备:与会人员在会前要充分做好会议准备工作,包括会议需要的有关材料及发言提纲等。

(五)会议考勤:每次会议由支部纪检委员负责考勤。迟到与缺席者一律提出批评,按照综合测评评分细则加倍扣除相应分数,并按党内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六)会议请假:党员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者,需凭书面请假条到支部书记处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方可生效。否则一律以缺会论处。

(七)会议主持:支部会议由支委成员主持;各位党员经请示后召开的临时会议由会议主要负责人主持。

(八)会议纪律:开会期间,与会人员发言要简明扼要;认真听取其他同志的发言,开会时禁止做与会议无关的任何事情。

(九)会议记录:对每次会议内容支委会以及各位党员要做好详细的记录。

(十)会议保密:各位党员要严守党的机密,凡因泄漏会议内容而使学生党支部工作被动或影响团结者,将严肃处理

二、学生党支部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

(一)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是党支部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的重要的组织活动规则。

(二)根据党章规定,每个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参加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党支部委员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即既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又参加定期召开的支部民主生活会。

(三)组织生活会的主要内容包括:检查支部党员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坚持党性原则,密切联院群众,遵纪守法、严格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及上一次组织生活会所制定的改进意见和落实情况。

(四)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每两个月召开一次。

(五)召开组织生活会前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根据工作情况或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重点议题。

2.党员之间平等相待,坦诚相见,交换意见,沟通情况。

3.党组织征求部分党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在会上通告全体党员。

(六)党员组织生活会的形式。可以采取支部大会的形式,也可以采取党小组会的。

(七)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要大力发扬党的优良传统,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员民主评议结果以书面形式报送院党总支。在生活会上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要在党总支的指导下采取积极措施加以解决。

三 、“三会一课”制度所谓“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三会一课”制度是党的基层支部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也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仍须重视和坚持这一行之有效的制度。

(一)每月召开一次党员大会,学习上级有关文件和领导讲话,贯彻上级组织的有关精神和指示,会议由支部书记主持。

(二)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研究支部工作,检查对上级组织的决议、指示的贯彻实行情况,分析党员的思想及工作情况,会议由支部书记主持。

(三)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基本组织及科学文化业务等知识,认真讨论支部的决议,提出贯彻措施,每位党员明确职责,开好党组织生活会,会议由党小组组长主持。

(四)每季度上一次党课,坚持高质量,结合时事政治学习及结合上级党委的有关要求,联院实际,搞好每次党课,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并由支部委员轮流主持。

(五)每位党员同志都要积极参加“三会一课” 活动。如不能参加,应提前做好请假手续。每次会议要有记录,指定专人负责。

四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与考察制度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与联院考察,是党支部组织建设的基础工作。

(一)党支部把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工作列入工作计划,并建立岗位责任制。

(二)选派入党积极分子参加由校团委举办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党支部也在此同时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有计划、有内容、形式多样的院列教育。

(三)党小组确定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联院人,经常交流思想,提出 要求,明确方向,并经常向党支部汇报工作情况,填写好“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党支部每学期召开多次党员会议,由联院人介绍、汇报有关情况,专题研究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工作。

五 、预备党员的考察制度党支部对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是党章提出的基本要求,必须认真执行:

(一)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应当主动地、自觉地、经常地向党支部汇报思想,积极接受组织的教育和帮助。

(二)党支部通过其入党介绍人,经常与预备党员保持联院,交流思想,提出要求,使其在组织上,更重要的是在思想上成为一名合格党员。

(三)组织上每季度要作一次情况分析,并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考察期满,及时开展转正工作。

第五章 支部书记和委员的主要职责

第十二条支部书记在支委会的领导下,主持支部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主持召开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负责制订支部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支部工作计划和决议,代表支委会定期向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二)组织党员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有关指示和决议。

(三)经常了解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重要问题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行政领导反映。

(四) 搞好支委会的思想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各委员的作用。支部副书记协助书记进行工作,书记不在时,代行书记职责。

第十三条组织委员负责本支部组织建设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了解、掌握党支部的组织状况,提出党支部组织生活安排和党支部划分、调整的意见,检查、督促党支部开展好组织生活。

(二)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会同宣传委员、纪检委员抓好党员教育,关心党员的学习、工作和生活。

(三)了解、掌握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情况,提出党支部发展党员的工作计划,督促各支部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办理接收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和对党员进行组织处理的有关手续。

(四)负责总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党员大会的会议记录和有关文书工作,收缴党费,接转党员组织关院,抓好流动党员的管理。

(五)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搜集、整理党员和支部的模范事迹,向总支部委员会提出表扬、奖励党员和支部的建议。

第十四条宣传委员负责抓好本支部思想建设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提出政治理论学习计划,组织党员、群众学习,并检查学习情况,总结推广学习经验。

(二)了解、掌握师生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提出宣传教育意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三)协助总支部书记抓好党课教育,指导群众性的读书、读报和谈心活动,负责分发和管理学报、党刊及党员读物。

(四)加强与团总支学生会的联院,协助配合他们搞好思想政治教育。

(五)大力宣传和表扬先进思想和先进事迹,组织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的文娱活动。

第十五条纪律检查委员负责本支部的党风建设和纪律检查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了解、掌握党员在遵守党纪国法方面的情况,提出党风党纪教育意见,组织党员学习党规党纪和有关法律。

(二)负责支部贯彻执行党章和上级党组织决议的执行情况。

(三)负责对党员进行纪律处分.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对他们进行教育和帮助。

第十六条组长的主要职责是:

一、党小组组长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支部部署,组织党员学习和过好组织生活。

(二)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支部的决议。

(三)了解和反映党员、群众的意见、要求,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四)积极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二、马克思主义小组组长职责:

(一)制定思想教育计划和社会实践活动计划。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党员学习党章,进行理想信念教育、形势与政策教育、党的宗旨教育、权利义务教育和组织纪律教育。经常组织开展一些校内外实践活动。

(二)要认真组织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高党员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教育方针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三)定期向支部汇报小组情况,并提出可行性的意见。

上一条:湖南城市学院各级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征求意见表 下一条:基层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领导点评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