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迎接毕业设计(论文)等专项检查的 通知

2017年12月29日 09:07  

各系、实验中心:

为进一步强化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管理,加强考试管理,规范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工作,根据《关于开展2017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湘城评发[2017]03号)和《关于开展试卷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湘城评发[2017]04号)的要求,学院决定开展毕业设计(论文)等的自查工作,迎接学校的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2017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

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考试课程试卷;

实验室工作计划、实验室建设与教学研究活动记录、仪器借用登记、实验教学记录本记录。

二、检查方式

1.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自查自建。学院各系(室)先自查,再进行学院内系(室)交叉检查。对照《二级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自查评分表》(附件一)的考核内容,以专业为单位自查自建,每个专业填写一份《二级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自查评分表》。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明确责任,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自查结果要客观真实,自查自建报告要形成书面材料存档备案,学院将抽查总结材料,各专业针对毕业设计质评控制过程管理要有相关的专业要求标准和细则。

2.    试卷自查。学院教师本人先进行试卷自查,再进行学院内系(室)交叉检查。对照《二级学院试卷自查评分表》(附件二),以课程为单位开展自查,全面查漏补缺,每门课程要填写一份《二级学院试卷自查评分表》。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明确责任,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自查结果要客观真实,自查自建报告要形成书面材料存档备案,学院将抽查总结材料。

3.   实验室自查。各实验室对本实验室的工作计划、实验室建设与教学研究活动记录、仪器借用登记、实验教学记录本,以及实验日常工作和卡、帐、物统一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自查整理,学院将不定时的对以上材料进行抽查。

三、检查时间安排

采取各系(室、中心)自查与学院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时间安排如下:

1.各系(室、中心)组织自查(10月26~11月13日)

2.学院组织检查(11月15日~11月17日)

四、检查结果的运用

将作为学院教学管理工作和教师教学工作的考核依据之一。   

附件一:二级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自查评分表

附件二:二级学院试卷自查评分表                

 

 

市政与测绘工程学院

    二○一七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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