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培养目标
本专业能培养适应新型城镇化和城市现代化建设发展的社会需求,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建筑热、湿、光环境领域相关理论,能源应用工程方面相关知识,具备建筑设施智能技术的调试和运营管理等方面的基本技能,能在政府规划、建设、消防、管理等职能部门、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矿企业等从事采暖、通风空调、燃气、建筑给排水、建筑供配电以及建筑热能供应等方面的规划设计、产品研发制造、施工安装、运营管理及系统保障等技术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二、毕业基本要求
培养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领域的复合型技术人才,胜任工程技术类或科技开发类工作,最具竞争优势的工作领域为暖通空调系统的设计、安装和运行管理。
毕业要求1(思想政治和德育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体系,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高尚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团结合作,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毕业要求2(工程知识):掌握数学、自然科学、工程基础和专业知识的基础知识,并能够用于解决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相关领域的复杂工程问题。
毕业要求3(问题分析):能够应用数学、自然科学和工程科学的基本原理,识别、表达、并通过文献研究分析复杂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问题,并将数学与自然科学的基本概念运用到复杂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问题的适当表述中;能够针对一个复杂系统或者过程选择一种数学模型,并给出解释,以获得有效结论。
毕业要求4(设计/开发):针对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领域的复杂工程问题,能够在满足社会、健康、安全、法律、文化、环境等因素的前提下提出合理解决体现创新意识。
毕业要求5(研究):能够综合运用建筑环境控制的专业知识和技术手段对复杂工程问题进行研究,并对研究结果进行分析,得到合理有效的结论。
毕业要求6(使用现代工具):针对相关领域的复杂工程问题,能够利用计算机辅助设计、软件仿真、模拟预测等手段进行研究,并分析研究方法的合理性和结果的可靠性。
毕业要求7(工程与社会):能够基于专业知识及行业规范,正确分析和评价建筑环境控制方案对社会、健康、安全、法律以及文化的影响,并充分认识工程的负面效应。
毕业要求8(职业规范):具有人文社会科学素养、社会责任感,能够理解本领域所应具备的职业道德和规范,理解本专业在维护国家利益方面的重要性,并能够在工程实践中遵守职业道德和规范;具有人文社会科学素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国情,理解测绘工作在维护国家利益,具有推动民族复兴和社会进步的责任感;了解设备工程师的职业性质,在工程实践中能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和规范,具有法律意识,履行社会和职业责任。
毕业要求9(个人和团队):具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和协作精神,能够在工程实践中与团队内多学科背景的成员进行有效合作,在团队中承担个体、团队成员以及负责人的角色;能主动与其他学科成员合作开展工作;能够组织、协调和指挥团队开展工作;
毕业要求10(沟通):有良好的表达能力、思维能力与人际交往能力,能够针对建筑环境控制方面的复杂问题,与同行及社会公众进行良好沟通,并具有一定的国际视野,能够进行多文化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毕业要求11(项目管理):理解并掌握工程管理原理与经济决策方法,并能在多学科环境中应用于工程项目管理;能够理解工程项目在工程中的地位,具有工程项目管理和经济决策方法;具有项目经理应具备的规划、组织、协调及管理等基础素质,能在多学科环境下,在设计开发的过程中,运用工程管理与经济决策方法。
毕业要求12(终身学习):了解本学科的新理论、新技术及国内外发展动态,具有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意识,有不断学习和适应发展的能力;能认识不断探索和学习的必要性,具有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的意识;具有终身学习的知识基础,掌握自主学习的方法,了解拓展知识和能力的途径。
三、专业特色
1. 注重专业基础知识教学,借助研究性教学、课堂拓展等手段确保教学效果,组织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致力于培养专业基础扎实的人才。
2. 注重创新人才培养和工程实践能力训练,把实验、实习、设计、工程案例、课外科技活动等实践性环节作为创新能力培养的载体,鼓励学生进行科技创新、参加学术交流,致力于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能力和解决实际工程问题的能力。
四、主干学科
物理学、土木工程
五、专业核心课程
通风工程、空气调节、供热工程、制冷技术、建筑给水排水工程、建筑电气、建筑设备自动化、锅炉与锅炉房设备、建筑设备施工技术
六、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认识实习、室内环境与节能检测实习、金工实习A、专业软件应用实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
七、学制和授予学位
标准学制:4年,学习年限3-6年;符合《湖南城市学院授予学士学位实施细则》规定者,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八、 毕业学分要求和总学时分布
本专业学生毕业要求最低学分为165 学分,毕业综合训练 要求:合格 |
理论教学共 109.5 学分(66.4)%; 共 1780 学时(49.7)%。 |
必修 90 学分(82.2)%; 1468学时(82.5)% |
选修 19.5 学分(17.8)%; 312学时(17.5)% |
实践教学共 55.5 学分(33.6)%;共 1798 学时(5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