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学校关于做好2018年度上半年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

2018年04月08日 10:55  

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

为了切实加强我校党员队伍建设,促进我校党员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素质进一步提高,先进性进一步突出,现就做好2018年度我校发展党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贯彻到发展党员工作的全过程,突出重点,健全机制,科学统筹做好发展党员各项工作,重视发展优秀教职工入党,注重发展品学兼优的大学生入党,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高校师生党员队伍。

二、目标要求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要高度重视、有计划做好优秀教职工入党工作,特别要注重在中青年教师、学术骨干、学术带头人、重点实验室负责人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等高知识群体中发展党员。要有计划抓实发展大学生党员工作,切实把提高发展大学生党员质量放在首位,重点在品学兼优的优秀团员中发展党员,符合发展条件的少数民族学生优先发展。省教育工委组织部明确,我校2018年度新发展大学生党员计划总量控制在500名左右。为有力确保完成好总量调控、提高质量的目标任务,学校党委组织部根据各学院实际学生人数2018年发展大学生党员控制比例为2.82%(全年度),各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严格执行发展党员计划,不得突破。具体如下:

各学院上半年发展学生党员计划控制数

二级学院

学生人数

计划控制数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1442

20

市政与测绘工程学院

1234

17

土木工程学院

3371

47

管理学院

1922

27

人文学院

1639

23

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

2251

31

艺术学院

2347

33

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

1066

15

理学院

464

7

体育学院

787

11

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

482

7

继续教育学院


1

合计

17005

239

三、工作要求

(一)落实领导责任,切实做好抓细发展党员工作。各二级党委、党总支要认真履行职责,充分认识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性,把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作为铁任务、硬指标,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述职、评议、考核和党务公开的重要内容。

(二)强化培养教育,提升发展党员质量。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要坚持组织培养、教育引导与实践锻炼相结合,把培养教育贯穿发展党员工作全过程。切实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重视做好思想上入党工作,强化理想信念教育,确保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保持一定比例,做到每发展1名党员有不少于3名入党积极分子作为储备,建设一支数量合理、综合素质较高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进一步完善学习培训、考察考核、实践锻炼制度,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多种形式的学习教育活动,引导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提高政治觉悟,真正做到思想入党。要指导基层党组织精心选择培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督促他们负起责任。

(三)严格标准程序,规范发展党员工作要求。各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要认真落实《中共湖南城市学院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要求,牢固树立质量建党理念,严格坚持标准,规范发展程序,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始终把思想入党作为重中之重,认真考察和甄别入党动机,严格进行政治审查,确保新党员政治合格、质量过硬。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

(四)坚持发展党员情况定期报告制度。请各二级学院党委于4月16日前将2017年以来发展党员工作自查报告报组织部,报告内容包括:落实发展党员计划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有关工作意见建议等。

四、工作重点和措施

一)党员发展工作

1)党总支:

4月16日前,按计划控制数1:1.1的比例将拟发展对象名单报学校组织部(填报《中共湖南城市学院委员会学生党员发展对象审批花名册》交发电子版到(zzb6353100@163.com)。

4月30日前,学校党校举办发展对象培训班,党总支整理、审查发展对象的党员发展材料。

5月9日前,各党总支将发展对象发展材料报组织部审查(含《湖南城市学院发展学生党员征求意见表》、《湖南城市学院学生党员发展材料审查情况记录表》纸质、电子版)。

5月18日前,完成发展对象审查工作,报学校党委会预审,预审后下发书面审查结果和《入党志愿书》。

5月25日前,各党总支组织填写《入党志愿书》、召开支部大会,审查材料,完成审议,并将有关材料报学校组织部审查。

6月5日前,学校组织部将审查情况报学校党委,学校党委审批,下文;各党总支通报发展情况,将新党员编入党小组或党支部,举行预备党员宣誓仪式。

2)基层党委

4月16日前,按计划控制数1:1.1的比例将拟发展对象名单报学校组织部(填报《中共湖南城市学院委员会学生党员发展对象审批花名册》交发电子版到(zzb6353100@163.com)。

5月18日前将预审的书面审查结果报组织部,并领取《入党志愿书》。

6月5日前将发展对象基层党委审批情况报组织部。

二、预备党员转正工作

1.每半年对预备党员进行一次考察,并填写好《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

2.预备期满才能讨论转正,不得提前转正。

3.如挂科、违纪等原因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需严格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4.请各党总支及时将预备党员转正材料上报组织部审查(含《湖南城市学院学生预备党员转正征求意见表》)。

5.请各基层党委及时将预备党员接收和转正讨论表决书面结果报组织部。

 

 

                   中共湖南城市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8年4月3日


上一条:转发学校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湖南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18年湖南省“湖湘青年英才”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