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学校关于做好2018年寒假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2018年01月22日 14:26  

校属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寒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严防各类事故发生,根据省教育厅【2018】31号《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等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现将寒假期间有关安全工作通知如下,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安全责任

各单位及各级责任人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学校安全工作无小事"的理念,进一步增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要本着“谁主管,谁负责”、“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原则,以“防火、防盗、防事故”为工作重点,全面落实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认真做好寒假期间的各项安全工作,确保寒假期间的安全稳定。

二、树立安全意识,全面排查隐患

各单位及各级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树立安全责任意识。放假前,各单位要组织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消防安全、危化品安全,学生公寓安全、实验实训室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食品卫生安全、交通安全等方面进行逐项排查,深入查找各种安全隐患和安全工作的薄弱环节。对前期安全检查通报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彻底整改,做到“不留空档、不留死角”,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安全教育,提高防范意识

各单位要在放假前对师生员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提高对做好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安全防范意识。重点加强旅途人身安全、交通安全、防火、防骗、防盗、防意外伤害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安全教育要做到全覆盖。要提醒师生员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提高安全意识,做好安全防范,严防发生各类安全事故。

四、落实安全管理,确保校园安全

各单位要落实好各类安全防范措施,要根据职责范围制定有关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确保发生意外事故时能及时妥善处置。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落实“三级防火责任制”,责任明确到岗位、人员。要加强对非在编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和管理,对非在编人员的住所加强检查,严禁违章用火、用电。严格执行各项安全防火规定和值班制度;寒假前务必清除杂物和易燃品,切断所有电源,特别是重点防火部位。

保卫部门要加强门卫值守,严格对外来人员的查证和对携物出校人员的查验。加强校园巡逻,特别要加强夜间和事故易发地段的巡逻,尤其要做好对重点要害部位的保护工作。做好接、处警服务,及时发现和妥善处置各类治安和刑事案件;加强校内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防止校园交通事故发生。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设施的维护工作,加大检查和监督力度,落实安全责任制和防范措施。

学生管理部门和各二级学院要做好假期留校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 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要加强对学生公寓的管理,严格门卫制度,对进入学生公寓的人员要严格验证和登记。要严禁学生使用违章电器、乱拉乱扯电线等违章行为。安排好留校学生的学习和生活,防止发生意外事故。对留校的学生,各院要指定专人负责。

基建后勤部门要做好对水、电、暖、气、电梯、校舍等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对校园内的地下管网进行全面检查,杜绝安全隐患。根据冬季特点,切实做好防风雪雨等恶劣天气的应急处置工作,落实好有关防范措施。严格校内各种施工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各类施工必须要有醒目提示,夜间必须有警示灯,切实防止发生意外伤害事件。切实做好冬季流感等传染性疾病的防控工作,全面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切实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

五、加强值班值守 强化应急管理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寒假春节期间的值班值守工作,认真落实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领导干部带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严格信息报送制度,各单位放假期间如发生各类事故、事件应在第一时间向学校党政办和综治办报告;严格执行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各单位要安排好寒假期间的值班工作,落实岗位责任制,值班人员要始终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严格执行重大事件和重要情况报告制度,如遇突发事件应及时上报,并按规定不得隐瞒、不报、误报、漏报或迟报。党政办(维稳办):6353036;保卫处(综治办):6353133;朝阳派出所报警电话:6803110。

请各单位于1月23日前将寒假值班安排表(党政负责人签字盖章)分别交党政办和保卫处办公室各一份。

特此通知。

                                           湖南城市学院党政办 综治办                                                     2018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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