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机关处室及直属单位:
根据《湖南城市学院“246”人才工程资助计划实施办法》(湘城院发 【2013】10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实施“246” 人才工程资助计划是落实学校人才强校战略的重要举措,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认真组织,精心培养,切实做好发动、推荐工作。
现就申报2014年度“246”人才工程资助计划培养对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人才工程资助计划” 参选对象限于教学一线的专职教师,优先资助校级以上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重点专业、重点研究基地、创新团队)的一线全职在岗教师。
二、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请拟申报的教师依据《湖南城市学院“246”人才工程资助计划实施办法》的条件和要求填写好《湖南城市学院“246”人才工程资助计划申请表》(见附件),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2.学院推荐。各学院对拟申报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根据申报条件提出推荐意见。
三、申报要求
1.材料要求。报送材料包括:“246” 人才工程资助计划申请表7份(有关教学、科研材料分别由教务处和科技处审核签章)、“246” 人才工程资助计划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1份(见附件);所有附件材料装订成册(复印件必须由学院审核盖章)。
2.时间要求:各学院将拟推荐的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含电子文档)于2月28日前报送人事处师资科,逾期不再接受申报。
联 系 人:游老师 联系电话:6353085
邮 箱:yyszkyc@163.com
附件:
1. 《湖南城市学院“246”人才工程资助计划实施办法》
2. 《湖南城市学院“246”人才工程资助计划申请表》
3. “246” 人才工程资助计划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
人事处
201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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