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城市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2018年04月13日 11:07  

湖南城市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一、简介

湖南城市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于2007年5月成立。原始基金数额为人民币200万元,来源于湖南城市学院已接受的社会捐赠。本会的宗旨: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广泛利用各种渠道吸纳筹措资金,全面支持和推动湖南城市学院的建设和发展。本会的登记管理机关为湖南省民政厅,业务主管单位为湖南省教育厅。

二、业务范围

(一)筹集基金:接受社会各界,包括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捐赠(含现钞和物资等)。

(二)管理基金:通过银行存款、购买并持有债券、拍卖物资等方式,科学、规范地运作基金,使基金实现保值增值和连续积累,滚动发展。

(三)使用基金:支持湖南城市学院的建设和发展项目;奖励为湖南城市学院建设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资助在校贫困学生。

三、组织机构及联系方式

理事长: 李建华

理 事: 李建华 汪佑民 宋迎清 文瑞明 郭白泉 项龙武 雷存喜

吕文明 陈伯望 郭建国 薛 姝 汤腊梅 吴宏斌 夏方礼 刘中顼 徐畅贤 邓曙光 龙立平 唐吉平 陈伟平 李黎武 肖爱民 刘文卫 刘贵方

秘书长:刘贵方(兼) 副秘书长:汪佑民(兼) 罗延富

监 事:张觉礼

办公地点校本部二办公楼

办公电话:0737-6111036

四、损赠问答

(一)怎样申报办理捐款?

如果您愿意捐款,请与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联系,联系电话:0737-6111036。

(二)怎样保证捐赠款的使用符合捐赠人的意愿?

根据捐赠人的要求,基金会可以与捐赠人签署捐赠协议。根据专款专用、专项基金管理的原则,专项基金负责人负责基金的审批。基金会根据有关财务法规对其使用行使监督权利。专项基金负责人定期给捐赠人提供财务报告。捐赠人也可随时向基金会索取财务报告。

(三)目前有哪些项目最需要捐款?

目前学校急需支持的项目如下:

资助贫困学生、新校区建设、教学仪器设备的添置等。

学校还可以根据捐赠人的意愿将捐赠款用于支持某特定学院或特定学科的发展。

(四)向贫困学生损款有什么标准?

向贫困学生损款,没有数量的要求,您可根据您的财力状况确定捐款数量。我们要告诉您的是:每位学生一年的学费为4500-8000元,住宿费为600-1200元,生活费约600元/月。

据学校学生处统计,学校学生总数15372人,其中经济困难学生数达3000人,约占全校总人数的20%。

(五)我希望我捐赠的财物用于专门的事项,能不能由捐款人来指定捐款的用途?

捐赠可以指定用途,也可以不指定用途。对于指定用途的捐赠,我们将根据捐赠人的意愿与捐赠人签署捐赠协议,湖南城市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保证捐赠款的使用完全符合捐赠人的意愿。

(六)我很愿意为学校捐款,但财力有限,请问捐款多少才算“合适”呢?

不论捐赠金额多少,都是对湖南城市学院的有力支持,体现了您对学校的关怀。我们对此表示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七)向学院捐赠能否获得免税?

可以。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章第九条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的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五、答谢方式

为感谢社会各界和广大校友为学校捐资发展教育事业。对所有为关心和支持学校而捐资的单位和个人,我们用不同的方式表示崇高的敬意;损资数额较大者,学校与捐资者商定签谢方式。

六、捐赠方法

(一)银行转账

湖南城市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账号资料:

开户单位:湖南城市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开户行:益阳市建设银行赫山庙支行

账号:43001520267059111668

款项名称:教育发展基金捐赠

校友办根据转账信息办理相关事宜

(二)现金交付及邮局汇款

现金交付方式:

现金交付地址:湖南省益阳市银城南路(新校区)湖南城市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凭现金交付凭证到校友办作信息登记并办理相关手续

邮局汇款方式:

汇款地址:湖南省益阳市银城南路(新校区)湖南城市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汇款内容:湖南城市学院教育发展基金捐赠

邮政编码:413000

联系电话:0737-611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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