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湖南省“湖湘青年英才”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8年04月02日 11:17  

学校各单位::

根据省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共青团湖南省委、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8年湖南省“湖湘青年英才”支持计划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校开展2018年湖南省“湖湘青年英才”推荐人选遴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科技创新类支持人选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5月1日后出生),拥有中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遵守法律法规,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具有博士学位和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海外回国人员的职称、以及来自企业人员的学历和职称可适当放宽),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或省部级重大科技创新项目核心研发成员;

(2)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重大创新平台骨干成员;

(3)国家重点领域创新团队或省企业科技创新创业团队骨干成员;

(4)在国内外一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一定数量的高水平论文;

(5)其创造性成果解决了重大技术难题,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对特别优秀或者作出突出贡献的申报人可适当放宽条件。

(二)人文社科创新类支持人选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基本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5月1日后出生),拥有中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遵守法律法规,在湖南省内创新的优秀青年;

(2)拥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

(3)主持或承担过省部级以上重点科研项目。

2.具体条件

创新成果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在人文社科领域取得高水平创新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

对特别优秀或者作出突出贡献的申报人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创业类支持人选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基本条件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5月1日后出生),拥有中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遵守法律法规,在湖南省内创业的优秀青年。

2.具体条件

(1)自主创办企业,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职务,并拥有企业30%以上(含30%)股份;或自主领办企业,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职务3年以上(含3年),并拥有企业30%以上(含30%)股份,为企业的创新发展作出较大贡献;

(2)企业创办2年以上(含2年)或领办3年以上(含3年),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和成长性,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对特别优秀或者作出突出贡献的申报人可适当放宽条件。

(四)文化创意类支持人选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基本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5月1日后出生),拥有中国国籍,具备坚定的政治立场和良好的政治素养,遵守法律法规,在湖南省文化创意领域从业的优秀青年;

(2)拥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3)参与或主持过重大文化工程项目或优秀文化、艺术作品的创作,对于建设文化强省特别是在传承和弘扬湖湘文化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作出了显著贡献;

(4)专业素质过硬,行业影响良好,获得省部级以上或由行业协会等机构评选的具有权威性、行业性和公信力的奖项。

2.具体条件

(1)在文化领域(新闻出版、动漫游戏、影视、数字文化、演艺、文创等)拥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作品、产品等创新成果,且取得了较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2)在文化领域(新闻出版、动漫游戏、影视、数字文化、演艺、文创等)进行了商业模式上的创新,且在专业领域、行业影响、市场竞争、双效统一等方面具有积极正面的影响。

申报人选须满足以上各项基本条件,对特别优秀或作出突出贡献的可适当放宽条件,满足其中1项具体条件即可申报。

(五)金融类支持人选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基本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5月1日后出生),拥有中国国籍,具备坚定的政治立场和良好的政治素养,遵守法律法规,在湖南省金融领域从业的优秀青年;

(2)拥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3)有3年以上金融机构或金融监管机构工作经历,创新能力强,业绩突出,具备较强的发展潜力。

2.具体条件

(1)在商业性金融机构或金融监管机构担任中高层管理职务或团队、组织负责人1年以上(含1年),具备较强的管理和运营能力,在业内具有一定知名度;

(2)在金融产品设计、风险管理、投资组合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创新成果取得了较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申报人选须满足以上各项基本条件,对特别优秀或作出突出贡献的可适当放宽条件,满足其中1项具体条件即可申报。

二、选拔程序与推荐名额

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成立省“湖湘青年英才”支持计划评审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评审办)。省评审办分设省科技厅和团省委,负责评选日常工作。科技创新类支持人选由省科技厅牵头组织选拔,人文社科创新类、创业类、文化创意类、金融类等四类支持人选由团省委牵头组织选拔。

人文社科创新类、创业类、文化创意类、金融类“湖湘青年英才”采取个人自荐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申报,各市州团委及省直相关部门推荐申报人选。其中,市州团委须将推荐人选呈市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报省评审办(具体申报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科技创新类“湖湘青年英才”通过“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申报,科技创新类实行常年网上申报,第一轮申报时间截至2018年4月10日,推荐时间截至2018年4月13日

湖南省高校推荐“湖湘青年英才”申报名额:“湖湘青年英才”人文社科创新类2人,创业类4人,科技创新类、文化创意类、金融类“湖湘青年英才”申报不受名额限制。

三、推荐工作要求

各二级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坚持标准,严格审查核实相关申报材料,确保申报质量。各申报人要客观准确填写、及时报送相关申报材料。凡涉及的复印件,申报人须将其原件一同交申报单位核实,申报单位核查无误后须盖章确认。如有申报人赞助社会公益事业的,由受捐单位(个人)提供书面证明。

请各二级单位抓紧开展相应工作,并于2018年4月8日前将人文社科创新类、创业类、文化创意类、金融类相关申报材料和“湖湘青年英才”申报人选汇总表报送人事处师资科(办公楼219室),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曾伟,0737-6353085。

 

附件:

1.2018年“湖湘青年英才”申报名额分配表

2.“湖湘青年英才”申报表(人文社科创新类)

3.“湖湘青年英才”申报表(创业类)

4.“湖湘青年英才”申报表(文化创意类)

5.“湖湘青年英才”申报表(金融类)

6.“湖湘青年英才”申报人选汇总表(人文社科创新类)

7.“湖湘青年英才”申报人选汇总表(创业类)

8.“湖湘青年英才”申报人选汇总表(文化创意类)

9.“湖湘青年英才”申报人选汇总表(金融类)

10.申报附件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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